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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政法干警考試成績查詢
2010-07-31 14:59  未知 點擊: 載入中...

 華圖網校將第一時間公布2010年政法干警成績查詢與面試名單信息,敬請關注。

>>2010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政法干警考試成績查詢

    6.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于8月25日18:00時在兵團考試信息網公布,考生可通過兵團考試信息網查閱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等相關信息。缺考一科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不合格不能進入面試。

    筆試總成績=(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

    (三)面試

    1.進入面試人員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與筆試成績同期公布,請考生及時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查詢。

    兵團公務員考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指導面試人員的資格復審工作。兵團法院負責報考法院職位考生的資格復審;兵團檢察院負責報考檢察院職位考生的資格復審;兵團公安局負責報考公安職位考生的資格復審;兵團監(jiān)獄管理局負責報考監(jiān)獄職位考生的資格復審。

    報考法、檢機關維漢、哈漢雙語專升本班、雙語??瓢嗟娜藛T,在面試入闈人員資格復審時,進行維吾爾、哈薩克語言文字能力測試,合格者方可進入面試。

    2.進入面試人員資格復審攜證要求

    (1)面試入闈人員需持下載的《報名表》、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

    (2)退役士兵需持《軍人退伍證》。

    (3)在疆的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者、“三支一扶”的高校畢業(yè)生、選聘到村(社區(qū))任職的大學生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特崗教師須提供師(地州市)以上項目辦出具的相關證明。

    3.進入面試人員比例

    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擬錄用人數1-3人的職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擬錄用人數4人以上的職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職位,按實有人數進入面試。

    4.面試考點設置

    面試在烏魯木齊市設立考點。進入面試的考生要及時上網查詢所報考職位的面試地點,并按規(guī)定的時間到達面試地點參加面試。未按時到達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5.面試相關政策

    (1)面試采取體操打分法,面試成績按職位當場公布。面試采用漢語答題,總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錄用。

    (2)報考法律碩士職位的人員,在面試的基礎上,按1:2的比例推薦給定向培養(yǎng)院校,由培養(yǎng)院校進行法律碩士入學資格復試。

    (3)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出總成績。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4)面試費用每人40元。

    (五)體檢

    報考法檢職位的按照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進行體檢(法律碩士職位按1︰2比例),報考公安、監(jiān)獄人民警察的按照1:2的比例進行體檢,由各資格審查部門統(tǒng)一組織,到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報考法檢職位體檢標準按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報考人民警察職位體檢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

    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申請復查的,經兵團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進行復查,復查有明確結論的只能進行一次。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錄用。因體檢不合格職位出現(xiàn)空缺的,在該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六)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監(jiān)獄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須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體能測評分四個項目,每位考生須三項和三項以上測試合格為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七)考察

    資格審查部門對擬錄用人員按1:1的比例進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職位出現(xiàn)空缺的,在該職位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考察對象。

    (八)公示

    兵團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對確定擬錄用人員在兵團考試信息網公示。

    法律碩士職位的擬錄用人員,通過培養(yǎng)院校碩士資格復試,合格者予以公示,無合格人員,該職位取消。

    (九)錄用

    對公示無異議的擬錄用人員,由兵團公務員主管部門將錄取名單提交培養(yǎng)院校和兵團教育局,由培養(yǎng)院校按名單下發(fā)錄取通知書,并報培養(yǎng)院校所在省級招辦備案。被錄取人員持通知書及相關手續(xù)在規(guī)定時間到培養(yǎng)院校辦理入學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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