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試卷一法理學復習:法的價值種類
法理學,許多人有相同的感覺:法理學抽象、枯燥、難以記憶,并由此產(chǎn)生厭煩情緒。確實,這門課教材中沒有舉出較多的事例來說明相關內容,與刑法、民法等課程相比理論性較強,缺少具體、實務性的知識。因此,在復習過程中,復習方法是很重要的。價值的種類主要有三種:自由、秩序、正義。
自由是指法通過制度的保障,使主體的行為任意化。有法律才有自由。
秩序被認為是工具性的價值,這里強調的是秩序是社會生活的基礎和前提。
正義強調的是社會生活中主體的平等和公正。正義是法的基本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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