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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國考面試熱點:公務員交通肇事撞死人用公款賠償家屬

2017-02-24 09:54  |  華圖網(wǎng)校  |  責編:華圖在線 點擊收藏

  2017年國考面試公告已經(jīng)陸續(xù)出爐,準備面試的小伙伴一定要好好備考,走好最后一步。在國考面試中,面試題目一般都會跟當今社會的一些熱點現(xiàn)象緊密相關。華圖網(wǎng)校特為大家分享2017年國考面試熱點:公務員交通肇事撞死人用公款賠償家屬,希望可以幫助考生們順利備考。

2017年國考面試熱點:公務員交通肇事撞死人用公款賠償家屬

  面試熱點相關背景

  6年前,公務員何健勇交通肇事撞死人要賠償38萬元,但這38萬元竟然由他擔任法人代表的一家鎮(zhèn)屬企業(yè)墊資,其中約21萬元一直未歸還。而且賠償家屬后,何健勇并沒有受到法律追究,反而升了官。時隔兩年后,他才受到調(diào)查。此后,何健勇經(jīng)歷了一審2年徒刑,再審11年徒刑,發(fā)回重審,重審恢復2年徒刑的“大起大落”。然而,該案至今沒有定論。(12月14日新快報)

2017年國考面試熱點:公務員交通肇事撞死人用公款賠償家屬

  面試熱點獨家解析

  @東北新聞網(wǎng)張一諾: 其實,關于何健勇肇事一案并不復雜。從交警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看,何健勇因為超速和不規(guī)范操作,對這次事故負有主要責任,施工的公司負次要責任,死者袁某某不承擔責任。責任劃分十分清晰,有關部門只需根據(jù)這份認定書立案,該賠償賠償,該追責追責就可以了。然而,此事最難以讓人接受的地方在于“不按常規(guī)出牌”上。

  一則,何健勇明明存在公車私用問題,結果硬是被所管企業(yè)說成是“因公”出的事故。即便是旺閣公司忠心“護主”,但也該分清形式,怎能睜眼說瞎話?表面上,該企業(yè)是“深明大義”的拿出公款為何健勇個人平賬。而實際上,作為旺閣公司的法人代表,何健勇這擺明了是在玩“乾坤大挪移”,難道監(jiān)管部門就沒看出來嗎?

  二則,何健勇明明犯了交通肇事罪,有關部門卻遲遲沒有立案,反而在之后的時間里還升了官,這顯然是沒有按程序辦事。這一點在被其拉下馬的公安局副局長那里得到了印證。何健勇之所以能逍遙法外,皆因“領導打過招呼”。如此異常的處理結果,怎能不引發(fā)死者家屬的不滿?身為領導干部,把公權力當成維護個人利益的工具,哪還有什么法紀觀念?

  筆者以為,對于如此荒唐的事情,決不能繼續(xù)這么“拖”下去。有關部門對何健勇本人以及幫其“打招呼”的領導都必須從嚴從重追責,否則民憤難平。

  @時評在線任禹文: 這樣一個事實明確的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案件,為何A公司卻要為他買單?又為何健勇在事情發(fā)生2年后才被刑拘?又為何經(jīng)歷一審2年徒刑,再審11年徒刑,發(fā)回重審恢復2年徒刑的“大起大落”,而至今未有定論呢?

  首先,公車私用本就不合乎規(guī)定,何健勇為了自己方便,開單位公車上下班,發(fā)生了交通事故,并導致被撞者當場死亡。分管副鎮(zhèn)長袁潤發(fā)明知由A公司賠償不合適,卻還是簽了字,事故責任成功轉嫁給了A公司?!肚謾嘭熑畏ā芬?guī)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可何健勇是否是在執(zhí)行工作任務時發(fā)生的交通事故呢,如若何健勇是在執(zhí)行工作任務時發(fā)生的交通事故,則A公司負責賠償就不構成貪污罪,反之何健勇就犯了貪污罪,這就導致了檢法之間、上下級法院之間、同一法院不同合議庭之間產(chǎn)生了巨大的分歧,案件幾經(jīng)波折卻下不了定論。再者,為何這個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公務員沒被調(diào)查刑拘,反而升了官呢?原因正是主管此案的原副局長于廣輝“接到某領導的電話,讓他關注一下此案”。就因為“領導”的一句話,當?shù)毓舶谚F案辦成懸案,乃至差點成為無頭案,于廣輝也因濫用職權罪被追究責任,可這位讓“關注此案”的領導是誰仍然是個謎。

  這樣一起原本并不復雜的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歷經(jīng)如此多的波折卻還下不了定論,A公司為何健軍買單的21萬元到底讓他構不構成貪污罪?如何讓公家財產(chǎn)得到保護?從這起案件看來,筆者認為應該注意以下幾點:一是完善管理制度。眼下公務用車改革已全面推開,公車管理部門也建立了高效運行的公務用車管理制度,公車私用的情況已經(jīng)得到有效控制,但是各部門對于固定資產(chǎn)的管理制度仍需要完善。二是加強財務監(jiān)管。嚴格把關財務支出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和關鍵,僅憑分管副鎮(zhèn)長沒有簽署日期的文件便支出21萬元,這樣的財務管理制度顯然存在著極大的漏洞。三是加強溝通協(xié)調(diào)。公檢法3部門需嚴格秉公執(zhí)法,嚴防“領導”越權越位指揮。全面查明事實,正確適用法律,給事實本來的面目和真想。

  何健勇占用公車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已過去6年,本已和家屬達成協(xié)議,卻再被提起,幾經(jīng)波折到如今也無定論。此事給各地的公車管理上了深刻的一課,如果不建立起嚴格的資產(chǎn)管理制度,一些占公家小便宜的倉鼠很可能變異成吞噬國家資源的碩鼠。筆者也盼望著公檢法能夠秉公執(zhí)法,讓案件早日塵埃落定。

  @黃若恩: 俗話說得好:用錢能辦到的事情都是小事。何某犯事后,有了公家的強力“托底”,自個“仕途的小船”依舊乘風破浪。整整6年時間,他不僅沒有受到法律追究,反而升了官,這荒唐之事,直把法律的臉打得啪啪響!

  如此奇葩鬧劇的隆重上演,從另一側面也反映出我國一些地方存在著“公權私用、公權亂用、權力不作為”現(xiàn)象,如果不及時、不堅決地去制止和糾正這種亂象,讓有關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這勢必會損害到黨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從而觸發(fā)更大范圍的民憤民怨和更多的社會問題,最終將影響到依法治國的進程。

  眾所周知,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而作為一名公務員、一名領導干部,何某更要嚴于律己才是。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2009年11月發(fā)出的《關于幾起領導干部駕駛公務用車造成嚴重交通事故案件的通報》明確指出:對領導干部私駕公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要從嚴追究其紀律責任,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造成財產(chǎn)損失和人員傷亡的,由個人承擔所有費用。而何某在交通肇事后竟然毫發(fā)無損,全身而退,這當?shù)赜嘘P部門難道一丁點責任都沒有?

  如今的法治社會,決不允許任何人凌駕于法律之上。交通肇事撞死人用公款賠未入刑還升官,那何某手中的“丹書鐵券”到底是誰頒授給了他?應該說6年的時間不短了,為何一個原本并不復雜的案件至今仍未有定論,這難道還不足以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和深思嗎?筆者認為,對何某的違紀違法行為,當?shù)赜嘘P部門要依法從嚴從快處理;另外,對那些“貼心關照”他的相關部門和個人也要依法追責,以維護黨紀國法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為老百姓樹立起遵紀守法好榜樣。否則,如果連執(zhí)法部門都做不到“有法必依”,那“依法治國”又從何談起?

  @劉佳惠: 刑事處罰是司機在觸犯交通肇事罪后理應承擔的責任。然而,廣州市南沙區(qū)黃閣鎮(zhèn)規(guī)劃國土建設辦公室原副主任何健勇在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不但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還用公款賠償了受害者家屬。何健勇躲避其應承擔的責任已達6年之久,其“游離”于法律之外的狀態(tài)令人瞠目,他的行為更是錯上加錯。

  公職人員應該是法律權威的捍衛(wèi)者,然而何健勇卻成了法律權威的破壞者,他躲避法律制裁的事件暴露出其擁有“保護傘”。公安機關對何健勇肇事事件遲遲沒有立案,就是因為他找到時任番禺區(qū)公安分局原副局長于廣輝幫忙。于廣輝稱其接到某領導的電話讓其拖延,不知他口中的領導是誰?顯然這兩名干部都存在濫用職權,干預司法的行為,他們都是何健勇躲避刑事處罰的“保護傘”。只是不知他們?yōu)楹螘十敽谓∮碌?ldquo;保護傘”?他們是否與何健勇存在某種利益糾葛?相關部門應該順藤摸瓜,調(diào)查于廣輝口中的某領導是否存在違紀違法行為。

  何健勇賠償死者家屬的資金一部分來自保險賠償,一部分來自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鎮(zhèn)屬企業(yè)。何健勇個人肇事,最終卻在賠償時沒有花自己一分錢,他的“小算盤”打得響,但是,他的行為本質上與貪污何異?他憑借一份寫著“公司愿承擔大部分賠償款”的請示將本應由自己承擔的賠償責任推到企業(yè)頭上,不僅是逃避責任,更是濫用職權。所謂“公司愿承擔大部分賠償款”恐怕只是他的個人意愿。不過,為何副鎮(zhèn)長袁某會在這份請示上簽字?該鎮(zhèn)的相關領導是否也扮演了何健勇的“保護傘”這一角色?這些問題都需要相關部門通過調(diào)查給出答案。

  華圖解析: 一件發(fā)生在6年前的交通肇事罪,直至今天還未完全結案,如果肇事人是普通百姓,此案或許不至于拖得如此之久。但恰恰是因為肇事者的公務員身份,使得此案的最終結果至今仍是一個謎。在當下全面從嚴治黨的現(xiàn)實背景下,對公務員的違法犯罪行為如不能盡快給出處理結果,顯然難以給民眾一個交代。

  俗話說: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何況是國家公職人員,更應該有法治理念,依法辦事,秉公辦事,對工作要有敬畏之心,一言一行不僅要顧及道德、輿論及個人代表的社會形象,更要遵守紀律,法律、法規(guī)。才能讓社會鋪滿正能量,才能維護黨和政府的形象。

  公職人員手中的權力來自人民,也必須用于服務人民。何健勇及相關領導干部濫用職權,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紀責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一個人只要違反了法律,不論他是什么身份,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以上就是2017年國考面試熱點,希望可以幫助考生們順利備考面試,更多公務員面試熱點解析盡在2017年公務員面試熱點大匯總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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