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9月8日電(記者常紅)新一輪公職人員考錄即將到來,今后,“大學生村官”報考公務員,將不再享受加分的優(yōu)惠政策,取而代之是可以報考定向考錄的職位。公務員考錄加分由來已久,加分政策將取消成為了近期輿論廣泛爭議的問題。
取消公務員加分政策利弊幾何?專家接受采訪時認為,加分政策只能在極其特殊的條件下偶一用之,取消公務員考錄加分政策的體現(xiàn)國家制度公平性和統(tǒng)一性,從長遠來看是好的。也有專家認為,政策出臺應考慮周全,要照顧到一部分過渡人員的問題,設置一些特殊的崗位進行另外招考,在考試層面上要讓考生感到平等。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再享受加分改為“定向考錄”
題為“陜西從村官定向選聘公務員,考試取消加分政策”的一篇報道一時間激起千層浪。
據(jù)了解,“大學生村官”報考公務員,將不再享受加分的優(yōu)惠政策的依據(jù)是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開展從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的通知》?!锻ㄖ访鞔_規(guī)定,“今后,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公務員,既可報考定向考錄的職位,也可報考其他職位,不再實行加分等優(yōu)惠政策”。
陜西省委組織部負責人近日曾就此表示,相關人員其實誤解了這一政策。據(jù)分析,“取消加分”改為“定向考錄”,對大學生村官來說其實是項有利的政策。首先,村官等人員都能加分,其實就等于大家都沒加。其次,讓大學生村官參加社會人員的公務員考錄,村官們并不占優(yōu)勢。例如陜西省的公務員考試錄取比例,今年上半年為30∶1,而實行大學生村官定向考錄,錄取比例達到了7.4∶1,顯然對大學生村官更有利。
各地政策執(zhí)行不一取消“加分”政府“出爾反爾”?
8月底,重慶、福建、內蒙古等省份公務員秋季考試公告或政策解讀明確規(guī)定,大學生“村官”、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享受筆試加分等優(yōu)惠政策。
9月,陜西省決定,組織實施2010年度全省從大學生“村官”、西部計劃志愿者、“特崗教師”等人員中考試錄用選調生和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共370名。其中,從大學生“村官”中定向考錄選調生120名、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150名。
云南省的公告說,“2010年對少數(shù)民族的優(yōu)惠照顧改為加大單設少數(shù)民族崗位的方式,不再進行加分照顧。”內蒙古自治區(qū)規(guī)定考錄計劃的10%—15%專門用于定向招錄服務期滿且考核稱職(合格)的六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四川省面向大學生“村官”等定向招錄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要求各地在確定招錄計劃時,拿出本市(州)今年公務員考錄計劃的10%—15%用于此次定向考錄。
河南省在今年8月發(fā)布的公務員招考簡章中沒有明確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否加分,而去年的公務員招考簡章中對此卻有明確的加分事項。
同時,也有一些省份仍實行加分政策。遼寧、山西、湖南、湖北等省份在2010年考錄公務員公告中明文規(guī)定,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可獲加分。
遼寧省公務員考試錄用時,“納入‘一村一名大學生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遼西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及‘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加5分”。
山西省除規(guī)定報考鄉(xiāng)鎮(zhèn)專門用于招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等4個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不再加分外,明確規(guī)定這4個項目的考生可在筆試總成績的基礎上加5分。
對于取消加分政策地方,有網友直言,政府說話“不算數(shù)”,不兌現(xiàn)以前的承諾。對此,中國社科院政治所行政管理研究室主任贠杰表示,“從長期來看,取消公務員考錄加分毫無疑問可以促進制度公平性和統(tǒng)一性。但要處理好這批人的過渡問題,如果安排不好,將影響政府公信,這應放到第一步考慮。”
針對各地出現(xiàn)執(zhí)行政策不一的情況,贠杰認為,出現(xiàn)制度不一致的現(xiàn)象,是在過渡期內的銜接問題,不會是長期現(xiàn)象。“加分政策終止后,還會有其他政策銜接,未必是加分‘照顧’,也還會有其他的大學生下基層或支援西部措施出來,‘定向考錄’就是對他們一種特殊的政策傾斜。”
對此,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吳丕說,“目前我國在很多政策上出現(xiàn)全國不統(tǒng)一的現(xiàn)象,問題在于國家缺少原則性規(guī)定,根本上則是對很多問題還沒有明確的認識,任由地方去進行實驗,而在這種實驗當中,就必然會出現(xiàn)很多負面問題,有人會借機謀私,會為特權者量身訂作一些政策,也必然會朝令夕改,不斷折騰。”
支持:“加分”必須廢止 “定向考錄”是公務員遴選制的補充
如何科學設置公職人員考錄加分的項目和分值,進而規(guī)范加分政策泛濫的問題,擺在了各地招考部門的面前。有網友認為,如果‘村官’加分,會有絕對的競爭優(yōu)勢。‘村官’的隊伍十分龐大,公招的人數(shù)相對較少,社會考生和應屆畢業(yè)生將很難與‘村官’競爭”。另有網友感嘆,“有些地方無上限加分是對考試權威和公平競爭的挑戰(zhàn),勢必影響到考試的權威和公平。”
“考試面前,人人平等??荚嚤緛硎且粋€對所有參加者都公平的獲得排名的方式。雖然加分也有一定的理由,但是它只能在極其特殊的條件下才可偶一用之。這個條件就是公平、公正、正義的觀念在社會上普遍地流行。目前我國并不具備這個條件。所以,現(xiàn)在我國的考試加分,勿庸置疑,某些人為了私利而破壞公平公正原則的一種作法,實際上就是一種特權,一種腐敗。現(xiàn)在考試加分的泛濫就是對這一判斷的最好證明。”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吳丕認為,公務員考試一旦加分,就容易出現(xiàn)造假的問題,并可能趨于泛濫。“真正的考試是可以考出優(yōu)秀人才的,真正優(yōu)秀的人才是可以考出來的,真正優(yōu)秀的人是恥于加分的。加分其實就是搞特殊化。針對特殊人群可以用其他辦法進行照顧,而不一定要采取考試加分的方法,比如設置一些特殊的崗位進行另外招考??荚嚰臃直仨殢U止,要讓國人認識到,競爭是公平的,永遠不要用特權,來破壞考試的公平原則。”吳丕說。
吳丕主張通過其他途徑來解決一些問題,比如大學畢業(yè)生“村官”應該納入公務員系列,至少是準公務員系列。把村級行政管理納入國家正規(guī)的公務員系列,有利于我國的整體的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國家政策的全面落實。如果將“村官”作為準公務員,他們可以在服務若干年后,通過績效考核和專門的考試,甄選一部分優(yōu)秀者轉為正式公務員。也可以在他們工作期滿后,通過相關政策優(yōu)先選拔其中優(yōu)秀者進入國營企業(yè)的管理階層。在待遇方面也要有較大提高,對于沒能進入公務員行列或轉入其他行業(yè)的“村官”,要保證他們的工作機會和生活待遇,使他們沒有失業(yè)之虞。
“取消考錄加分政策,可能是因為有些制度改革的背景,是公務員遴選制度的一種補充。”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院長吳江表示,“這次政策調出現(xiàn)的定向考錄的職位,從基層定向選拔公務員的方式,開辟了一種從基層選拔的遴選渠道。”
“‘村官’考公務員加分政策本來就不算合理。有些加分是合理的,比如少數(shù)民族上大學加分,涉及到人的基本權力受教育權。但公務員考錄是一種職業(yè)競爭,加分有失公平。村官考錄最高能加到20分,1分這差,排序就會發(fā)生很大變化。不是說加20分就是不合理,加5分就合理。合理的分數(shù)該加就加,不合理的1分都不加。”國家行政學院科研部主任許耀桐教授認為,問題的關鍵不在于加分分值的大小,而在于是否應該加分。
“這次政策調整體現(xiàn)一定的合理性,可能會有一部分人認為‘吃虧’,但政策調整對‘村官’還是有優(yōu)惠的,定向考錄也是一種補償。有些職位是只對‘村官’設置,對他們還是有一定的政策傾斜。”許耀桐表示,我國政策確實容易變,在政策決策上,不要太草率地 “拍腦袋決策”,最好“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
反對:有損政府公信不應“一刀切” 應有過渡性政策
對取消加分政策持反對意見的網友不在少數(shù)。有網友表示,政府“出爾反爾”,許諾的加分政策不再兌現(xiàn),直呼“被騙”,埋怨政策不公。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導師劉熙瑞認為,當時出臺加分政策是有其道理的,對大學生就業(yè)和人才成長都有好處, “這些優(yōu)惠政策,對鼓勵大學生下基層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取消加分政策應區(qū)別對待。政府不應當“一刀切”,而應實行過渡政策。如果政府為圖公平,一視同仁,已許諾的不再兌現(xiàn),是有損政府公信力的,也必然會影響到大學生基層就業(yè)。”
“中央或地方政府,應考慮履行已答應的承諾。在無享受政策之前就被取消了,對他們來說不公平的,公共政策是制定比較復雜、細致,不作任何區(qū)分的‘一刀切’是不合理的。而應根據(jù)實際情況,政策應明確規(guī)定是從今年開始當村官的不享受,而不應追溯過去的人也去執(zhí)行,這樣就顯得不合理。”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副院長、政治學博士徐湘林教授認為,“比如定向招錄比例政策,一定要明示,不應遮遮掩掩,不然大家會對政策進行質疑,對政府決策層來說并不是好消息。”
“每個國家都有公務員加分這方面政策。美國階層相當不均衡,公務員招錄有一定比例的要求,特別是對少數(shù)裔的比例。我們國家公務員考錄對一部分群體給予一定的社會政策支持也是可行的。”徐湘林認為,當時大學生就業(yè)難,形成了社會問題,需要各方來解決,農村確實需要有專業(yè)訓練的年輕人來幫助農民解決問題,國家也確實需要學子到社會基層去,了解基層,為他們?yōu)閬戆l(fā)展創(chuàng)造條件。這項政策是多年來也收到一定的成效果,這次調整是為了更加合理或完善。
“取消公務員加分政策對統(tǒng)一管理角度是有好處的,政策調整體現(xiàn)一種公平的改進。”中國社科院政治所行政管理研究室主任贠杰表示,前幾年鼓勵大學生下基層下農村,出臺了一些鼓勵性政策;而今取消加分政策后對這批人員實行‘定向考錄’,對這種群體進行‘特殊照顧’,但從公務員考錄的完整性上來說,對同樣參加公務員考試來說的其他人也存在不公平性。”
背景:公務員加分項目主要分為三類
公務員加分政策主要有三類,第一類針對基層工作經歷,比如“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
第二類主要與家庭因素有關,如烈士子女、配偶,因公犧牲警察子女等。
第三類加分項目面向少數(shù)民族考生。民族照顧政策出現(xiàn)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下簡稱“《公務員法》”)中,其第21條規(guī)定:“民族自治地方……錄用公務員時,依照法律和有關規(guī)定對少數(shù)民族報考者予以適當照顧”。原人事部2007年發(fā)布的《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中也有類似表述:“民族自治地方錄用公務員時,依照法律和有關規(guī)定對少數(shù)民族報考者予以適當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