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ㄋ模┵Y格復審及面試
根據(jù)職位考試排名情況進行報名資格復審及面試。1001職位前30名、1002職位前3名、1003職位前3名、1004職位前3名、1005職位前3名。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工作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及獲獎證書等原件、復印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等材料到指定地點(屆時電話通知具體時間地點),由甘肅省公安廳工作人員審查與網(wǎng)上報名者照片、報名登記表信息是否一致,核對后符合條件者進入面試,經(jīng)核對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的當場取消資格。
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的考生,隨機抽簽確定面試順序,面試時間每人限10分鐘。
面試實行百分制,評委根據(jù)應試人員回答問題的情況進行考評打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試總成績確定
報考者的最終考試成績按照6:4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公式為:最終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最終成績通過甘肅公安網(wǎng)(http://www.gsgaw.gov.cn/)公布,報考者屆時登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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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報考者的最終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與體檢人數(shù)1:1的比例核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因體檢不合格而造成缺額的,按職位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體檢在甘肅省公安廳政治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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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結(jié)束后,由甘肅省公安廳政治部組織對入圍人員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按職位考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體檢結(jié)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并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用工合同。
五、其他注意事項
1. 報考者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實性負責,凡姓名和身份證不一致或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報考資格條件審查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2. 對招聘工作中出現(xiàn)的其它情況,由甘肅省公安廳政治部和用人單位研究解決。
甘肅省公安廳政治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