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廣州市人事網(wǎng)獲悉,廣東省決定從縣(含市轄區(qū)、縣級市)和鄉(xiāng)鎮(zhèn)(含街道)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遴選173名優(yōu)秀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到省、市機關工作。
遴選對象為在廣東省縣、鄉(xiāng)鎮(zhèn)機關工作滿3年的在編在崗公務員。中央和省設在縣、鄉(xiāng)鎮(zhèn)的機關(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條件的公務員也可列為遴選對象。
工作年限計算截至 2010年11月30日。此次遴選公務員要求年齡在40周歲以下;參加遴選省直機關職位的,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參加遴選市直機關職位的,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各機關的遴選職位、人數(shù)、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可登錄廣東組織工作網(wǎng)( http://www.gdzz.cn)、廣東人事網(wǎng)( http://www.gdrst.gov.cn)等網(wǎng)站查詢。
報名時間為即日起至11月12日。采取個人報名與組織推薦相結(jié)合的方式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多報者視為放棄遴選資格。
符合條件的遴選對象,可報考省直機關職位,也可報考本人所在市市直機關職位,但一般不跨市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