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分《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能力測驗》。由賀州市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荚嚳偡譃?00分,其中:筆試每科100分共200分,面試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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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試內容包括事業(yè)單位相關知識、哲學知識、政治知識、經(jīng)濟知識、法律知識、文化知識、科技知識、國情區(qū)情等。
2、開考比例:招聘職位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的比例應達到1:3才予開考。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需要開考的,市直招聘單位向主管部門申請,由主管部門報市人社局批準后才能進行考試;縣(區(qū)、管理區(qū))職位的由用人單位向縣(區(qū)、管理區(qū))人社局申請,縣(區(qū)、管理區(qū))人社局報市人社局批準后才能進行考試;確實不能開考的,由招考單位報告招考主管機關后及時通知報考人員;報考人員可以根據(jù)個人要求辦理解除報名手續(xù)或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參加考試。
辦理解除報名手續(xù)或調整手續(xù),實行現(xiàn)場辦理,辦理時間:8月8日8:00—9日17:30,辦理地點:賀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3、筆試時間:2011年9月17日
上午9:00-11:00考《公共基礎知識》
下午15:00-17:00考《綜合能力測驗》
4、考試地點、考務事項詳見《準考證》。
5、成績查詢和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公布。報考人員可登陸賀州市人事考試網(wǎng)(http://hezhou.gxpta.com.cn)查詢筆試成績。
合格分數(shù)線確定后,由市人社部門在賀州市人事考試網(wǎng)上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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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試人選的確定
進入面試人員的筆試合格總成績=筆試合格成績+照顧加分。面試人選的確定,按招考單位計劃招聘職位數(shù)與筆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對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由用人單位報市人社局批準后才能進行面試。
2. 發(fā)布面試公告
面試人選名單在賀州市人才網(wǎng)或賀州市人事考試網(wǎng)公布,發(fā)布面試公告的同時,以書面或電話等方式通知進入面試人員。面試公告發(fā)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員進行面試。
3、面試資格復審
面試前,各招聘單位要通知進入面試人員通過現(xiàn)場驗證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前述報名申請材料的原件。
面試資格復審的時間:原則上在面試前的5天內進行。
4、面試的時間和地點
面試在2011年10月舉行。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公告。
5、面試的形式
面試采取以結構化面試為主的方法進行。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及潛在能力,包括應聘者的綜合分析、言語表達、計劃組織、人際關系、應變能力以及自我認知程度等。
6、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由市級人社部門在面試當天公布面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