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2011年招錄機關工作人員面試確認和資格復審的通知
報考全總職位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請按以下通知事項進行面試確認和資格復審:
一、關于面試確認
1、考生應于2011年1月25日17:00前,以發(fā)送電子郵件的形式明確是否參加面試。
2、考生應在電子郵件標題欄中注明“考生***(姓名)確認參加全總面試”字樣。電子郵件正文應包括:考生報考信息(姓名:準考證號、畢業(yè)院?;蚬ぷ鲉挝弧⒐潭娫?、手機)、應屆畢業(yè)生所在學校的聯(lián)系人信息(姓名、部門及職務、辦公電話、手機)、社會在職人員所在單位的聯(lián)系人信息(姓名、部門及職務、辦公電話、手機)。
3、面試確認電子郵箱:rsc2008@acftu.org
二、關于面試資格復審
1、考生須于1月28日前以快遞方式將下列材料寄至全總組織部:
(1)應屆畢業(yè)生的報名登記表和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如因學校放假等原因,報名推薦表不能蓋章的,請事先電話告知,并將推薦表復印件先行郵寄,原件待蓋章后郵寄;
(2)社會在職人員的報名登記表、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學歷及學位證書復印件;
(3)待業(yè)人員的報名登記表、待業(yè)證明(由檔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開具,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開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4)與報考職位資格條件相應的英語或計算機考級證書(復印件);
(5)本人簡歷;
(6)留學回國人員另需提供留學回國證明和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7)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人員另需提供由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
2、考生應對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提供虛假材料,全總組織部將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其面試資格。提供的報名登記表、報名推薦表須粘貼一寸彩色近照,照片應與報名時上傳網(wǎng)絡的照片一致。上述材料恕不退還,請予諒解。
3、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復興門外大街10號全總組織部機關干部處,郵編:100865
三、關于面試和專業(yè)考試的初步安排
面試工作安排在2011年2月下旬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同時進行專業(yè)考試,專業(yè)考試主要考察考生與職位要求相關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有關面試和專業(yè)考試的具體安排請關注全國總工會網(wǎng)站信息,并在每天8:00至17:30保證個人的通訊工具暢通。
全總組織部聯(lián)系電話:010-68592049。
全國總工會組織部
201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