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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為滿足中央機構及其直屬機構錄用公務員的需要,根據(jù)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guī)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2011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ㄒ唬?nbsp;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ǘ?nbsp;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4年10月15日至1992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yè)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6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ㄈ?nbsp;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ㄋ模?nbsp; 具有良好的品行;
?。ㄎ澹?nbsp;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nbsp; 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ㄆ撸?nbsp; 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ò耍?nbsp; 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鶎雍蜕a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要求有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是指報考人員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或“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告。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