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海事局2011年招錄公務員面試公告
根據(jù)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國家公務員局《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gòu)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和《關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機關直屬機構(gòu)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的意見》要求,現(xiàn)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海事局(以下簡稱“深圳海事局”)2011年招錄公務員面試工作公告如下:
一、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
按照報考縣(區(qū))級直屬機構(gòu)綜合管理類職位和行政執(zhí)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shù)線確定為:總分9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50分;
參加面試的考生人選按照招考職數(shù)1:4或1:3的比例在通過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生面試名單詳見附件一。
二、面試時間
面試定于2011年2月23日—24日進行。各職位面試時間安排見附件二。
三、考生報到、資格復審時間
報到和資格復審定于2011年2月22日進行,所有考生須在2月22日上午10:00準時報到進行資格復審。逾時未報到者,按自動放棄處理,不再補審、補試。
四、報到、資格復審、面試地點
深圳海事局局機關大樓,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濱河路229號海安中心五樓、六樓會議室。
交通提示:乘坐飛機前來面試的考生,請轉(zhuǎn)乘機場大巴直達濱河路“上步中學站”下車往前走100米即可;乘坐火車前來面試的考生,請乘坐出租車前往即可。
五、綜合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2*50%+面試成績*50%。
六、體檢和考察
實際面試人數(shù)達到錄用計劃3倍(含3倍)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少于3倍時,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規(guī)定,考生面試成績達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為合格,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綜合成績,不得進入體檢。
面試結(jié)束后,我局將根據(jù)上述原則按職位招錄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并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體檢操作手冊進行體檢,其中報考0701002002職位的考生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進行體檢。
體檢時間為:2011年2月25日。
考察人選與職位招錄計劃按1:1實行等額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