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局網(wǎng)站已公布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人選名單。參加呼和浩特海關面試的考生需寄送有關材料,現(xiàn)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入圍考生須于2012年2月10日前將以下材料以特快專遞方式寄送至呼和浩特海關人教處
1、身份證復印件。
2、戶口本(戶口登記卡)首頁、本人頁復印件。
3、學生證復印件(限應屆畢業(yè)生),工作證復印件(限社會在職人員)。
4、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5、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限延緩派遣畢業(yè)生、社會在職人員、待業(yè)人員)。
6、用輔修專業(yè)報考的考生須提供學校出具的輔修證明。
7、報名推薦表復印件(限應屆畢業(yè)生提供;須加蓋學校教務處和就業(yè)指導部門印章,如未及時加蓋印章,請先寄送未蓋章表格,面試資格復審時提交加蓋印章的表格原件;貼照片,照片應與報名確認時提供照片一致)。
8、報名登記表復印件(貼照片,照片應與報名確認時提供照片一致)。
9、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4張,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xù)時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注明姓名、報考職位。
10、“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還需提供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復印件。
11、報考職位條件中對英語有要求的考生,須同時寄送相應的國家英語等級合格證書或成績單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尚未取得的,請書面注明能取得的時間)。
12、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交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13、社會在職人員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單位公章)。如果報名時是待業(yè)人員,但現(xiàn)在已經(jīng)成為在職人員的,也須提供。
未按要求寄送材料且未及時向海關說明情況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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