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試地點:北京市朝陽區(qū)北四環(huán)東路131號中國藏學研究中心(安慧橋東,安徽大廈對面)。乘車路線:乘939、740、944、753、944、386、379、406、408、419、479、656、658、運通110、運通113路公交車,安慧橋東站下車;或乘地鐵5號線惠新西街北口站西北口下車。
4、聯(lián)系人:劉星,劉石泉,聯(lián)系電話 010-64892391,64937308。
三、資格復審
1、參加面試的人員于2月26日8:30前到候考室進行資格復審。
2、復審時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
3、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社會在職人員),須加蓋單位公章(開具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可在考察前提供);或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應屆畢業(yè)生);所在單位(學校)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人職務和聯(lián)系電話。待業(yè)人員須提交檔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
4、考生報名登記表(可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wǎng)站下載)。
5、已獲得的大學本科起各學習階段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提交教育部認證的學歷證明)。
6、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半身2寸白底彩色照片2張(背面注明考生姓名)。
7、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或成績單)、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8、面試考生須確保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保證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真實、準確。與報考信息不符或提供關材料不實、不全的,將取消其面試和錄用資格。上述材料,須同時提供復印件1份。
9、如面試考生個人放棄面試資格的,應至少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我單位,并進行書面確認,否則我單位會將考生信息提供給國家公務員局備案。
四、體檢
面試結(jié)束后,根據(jù)考生綜合成績排名(按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人選,統(tǒng)一組織前往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中國藏學研究中心
2012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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