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身份證復印件、準考證復印件;
3、學生證、畢業(yè)證、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4、報考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復印件;
5、延緩派遣的考生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延緩派遣證明復印件;
6、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4張,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xù)時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注明姓名、報考職位及專業(yè);
7、其它相關(guān)證明文件、材料。
(二)面試報到必須提交材料:身份證、準考證、報考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其它有關(guān)證明材料,其中屬于可按應(yīng)屆畢業(yè)生對待的延緩派遣考生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延緩派遣證明。
缺少上述材料或所提交材料與報名信息不相符的考生,由沈陽海關(guān)考錄工作領(lǐng)導小組集體研究并當場反饋其可否參加面試。
六、注意事項
(一)考生所提供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二)請考生注意安排行程,準時報到并參加面試,在沈陽面試期間費用自理。
(三)沈陽海關(guān)考錄聯(lián)系人邱力,聯(lián)系電話024-22695599,22695297。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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