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專業(yè)科目考試
(1)報考公安、檢察、法院、司法等部門特殊職位的人員,需分別參加《公安專業(yè)基礎知識》、《檢察專業(yè)基礎知識》、《審判專業(yè)基礎知識》、《監(jiān)獄勞教專業(yè)基礎知識》等專業(yè)科目筆試考試。專業(yè)科目每科滿分為100分。其成績納入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計算。
(2)報考涉密等部門特殊職位的人員,需參加其他專業(yè)科目考試。
3、筆試總成績計算
(1)一般職位考生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
(2)參加公檢法司專業(yè)科目考試的考生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2+申論成績×2+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40%
(3)參加其他專業(yè)科目考試考生的筆試總成績計算辦法另行確定。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公共科目考試范圍以《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參考。專業(yè)科目考試范圍以網上公布的考試大綱為準。
4、筆試時間及地點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定于2012年4月21日;
專業(yè)科目筆試時間定于2012年4月22日。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宜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5、筆試分數線確定
筆試結束后,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研究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對縣鄉(xiāng)機關及艱苦邊遠地區(qū)職位和特殊專業(yè)職位,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時將予以政策傾斜。
五、面試人選資格確認
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在進入最低合格分數線并通過體能測試、打字技能測試合格考生中按照各招錄機關申報的計劃錄用人數3倍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并在網上統(tǒng)一公示。若筆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則相應擴大進入面試人選數量。筆試單科成績?yōu)榱惴值目忌?,不能進入面試。法檢等捆綁職類取得面試資格的考生在面試前進行確定職位報名。
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未達到規(guī)定面試比例的招考職位,可縮減或合并招錄計劃,縮減合并后仍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應進行調劑。調劑職位面向社會統(tǒng)一公布。
調劑采取網上調劑的方式向社會公開進行。調劑工作分為兩個階段,一是考生申請調劑職位階段;二是各有關招錄機關資格確認階段,調劑結果統(tǒng)一在網上公布。調劑后,特殊專業(yè)或特殊需求的個別招考職位仍達不到面試比例時,經批準可進入面試。
進入面試人選,面試前由招錄機關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主管部門提供的報考者照片及相關信息,與報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或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進行現場核對。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有困難的,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項目生面試人員資格確認單獨進行。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招錄機關應報請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經同意后取消該報考者參加面試的資格,可視情況依次進行遞補。
六、面試
面試工作采取全省統(tǒng)一模式,由省市兩級組織、人社部門在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下負責組織實施。面試原則上以結構化面談為主,也可采用其他測評方法。面試以百分計,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