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公告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如果錄入或排名有誤請及時向招錄單位反映。
2、請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按招錄單位的要求及時參加復審,不按要求參加復審視作棄權。
3、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棄權所形成的空缺,從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請接近參加資格復審分數(shù)的考生特別注意,在資格復審期間(5月21至27日),一定要保持通訊暢通,以便招錄單位及時通知遞補參加資格復審。
4、從即日起,本網(wǎng)負責發(fā)布2009年度武漢市市直機關和各區(qū)招錄公務員筆試之后的相關信息,請進入資格復審考生要特別關注,并保持通訊暢通。如招錄單位無法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附件:
1、報考武漢市市直機關和各區(qū)職位進入資格復審考生名冊
3、資格復審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