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格審查
根據(jù)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驗證核實有關證書、證明。初審后,由教學院(部)部負責人對應聘人員的學科專業(yè)、科研等情況進行復審,復審通過的人員以電話方式通知參加考試。
(四) 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3:1的比例,達不到3:1的比例的,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采取面試、試教等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面試占40%、試教占60%)。試教及綜合考察的時間及具體事宜我們將以電話或郵件的方式通知到各應聘人員。參加考試時請攜帶相關資料原件核查。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儀容儀表、分析能力、思維能力、知識面、職業(yè)態(tài)度等。
試教:根據(jù)應聘同一崗位面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試教人選,試教主要對考生的專業(yè)實務能力、應變能力、表達能力等方面進行評價。
(五)心理測試、體檢 與考察
根 據(jù)應聘同一崗位面試、試教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確定心理測試人員,通過心理測試者,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合格者, 進入綜合考察,有心理測試、體檢 、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六、公示
根據(jù)綜合成績及體檢、心理測試和考察結果,經(jīng)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經(jīng)審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jīng)公示無異后,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享受湖南工程學院2012年招聘人才相關待遇,詳見附件3。
學校地址:湖南工程學院人事處(湖南省湘潭市福星東路88號)
學校網(wǎng)址:www.hnie.edu.cn
聯(lián)系郵箱:E-mail:rsc@hnie.edu.cn
聯(lián)系電話:0731-58683613xUi
傳真號碼:0731-58683613xUi
聯(lián) 系 人:戴靜 李琨
郵政編碼:411104
湖南工程學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