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身份為在職人員的,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F(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
考生身份為待業(yè)人員的,需提供待業(yè)證明(由檔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開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開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考生身份為留學回國人員的,需提供留學回國證明和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3.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單大木倉胡同37號,教育部人事司人事處,郵編100816。請在信封上注明“公務員面試材料”。材料概不退還,如無另行通知說明材料已收到。
4.考生需對報考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報考資料不全或信息虛假的,將取消面試和錄用資格。
5.逾期未進行郵件確認或郵寄上述材料的考生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我部2010年度公務員錄用面試及專業(yè)考試擬定于3月1日至10日之間擇日舉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相關事宜將于近期陸續(xù)公布到教育部主頁(www.moe.edu.cn),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
教育部人事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