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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東濰坊市公務員考試招考公告
2011-03-22 08:39  山東公務員考試網(wǎng) 點擊:

  新錄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職務,辦理公務員登記手續(xù),并根據(jù)確定的職務和級別確定其工資;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并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濰坊市市直單位從選調(diào)生中考選的擬錄取人員,由用人部門根據(jù)體檢、考察情況,確定錄取人選,報市委組織部審批,辦理工作調(diào)動手續(xù)。被錄取人員的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職務;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被錄用或錄取人員需遷移或變更戶籍關系的,可在試用期滿合格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戶籍遷移或變更手續(xù)。

  六、紀律規(guī)定

  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報考者,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七、錄用計劃及招考職位

  具體計劃及招考職位見附件。

  八、其他

  (一)需要提報的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復印件。

  (二)本次考試,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從事命題、閱卷等工作的專家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公務員管理機構、公務員考試命題組等名義舉辦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出版物、上網(wǎng)卡等。否則,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或追究責任。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關于2011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fā)〔2011〕16號)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本簡章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三)濰坊市公務員考選工作辦公室地址:濰坊市人事考試(職業(yè)技能鑒定)中心院內(nèi),濰坊市北宮東街266號-2(虞河路與北宮街交叉路口以東100米路南)。

  政策咨詢電話:0536-8279191  8279225

  技術咨詢電話:0536-8272090

附件:

1、2011年山東濰坊公務員考試職位表:市直機關

2、2011年山東濰坊公務員考試職位表:縣市區(qū)職位表

3、2011山東濰坊公務員考試職位表:縣市區(qū)法院系統(tǒng)

4、2011年山東濰坊公務員考試職位表:檢察院系統(tǒng)

5、2011年山東濰坊公務員考試職位表:省垂直部門

  中共濰坊市委組織部

  濰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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