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1年青島市考試錄用公安人民警察簡章》等有關(guān)規(guī)定,現(xiàn)將陳慰雙等135名第二批擬錄用人選予以公示(公示名單附后),公示期7天,截止時間為2011年9月26日。
公示期間,如對公示人員有異議,單位和個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門當面反映,也可撥打電話,向受理部門反映。反映問題要用真實的姓名、聯(lián)系電話和通訊地址,以便及時反饋。
受理部門:青島市公務員招考辦公室(青島市閩江路7號2413房間);聯(lián)系電話:(0532)85912365,15698110178。
青島市公務員招考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