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德陽市市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德市人發(fā)[2008]47號)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市政府辦公室決定公開選調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選調5名公務員。
二、選調范圍
全市市級機關、縣(市、區(qū))級機關和鄉(xiāng)鎮(zhèn)黨委、政府符合選調條件的科級及以下公務員。
三、選調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有強烈的敬業(yè)精神和奉獻精神;
(二)初始學歷為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
(三)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1年7月31日后出生);
(四)縣(市、區(qū))級機關和鄉(xiāng)鎮(zhèn)黨委、政府工作人員須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五)有較強的政策理論水平、公文寫作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和計算機操作能力;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等次;
(七)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由本人現場報名,報名時間:2011年8月2日—5日,地點:市政府辦公室人事處(德陽市長江西路一段37號,市政府大樓715室)。參加選調人員需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同意,報名時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公務員登記表、《德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選調機關干部報名表》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交2—3篇本人主筆撰寫的文章,2張2吋近期免冠照片。
(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擬調人數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這一要求的,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三)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總成績?yōu)?00分,筆試占40%,面試占60%。
(四)筆試。主要測試考生運用業(yè)務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
(五)面試。主要測試考生從事機關工作應具備的基本素質,以及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等。面試人員與選調人數的比例為3: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試用和考察。經遴選確定的試用人選,統(tǒng)籌分配到缺編處室試用3個月。試用期間,根據德才表現、工作情況和個人意愿,對擬正式調入人選進行組織考察。
(七)調入。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正式調入人選,并按組織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五、其它事項
報名者須保證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如發(fā)現所提供的材料不實,將取消其報名和錄用資格。
咨詢電話:0838—2221055
附件:《德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