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綿陽市委組織部
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關于公開選拔初任法官任職人選
資格復審及面試的公告
根據《四川省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公告》和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面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的精神,現將2011年綿陽市法院系統(tǒng)公開選拔初任法官任職人選資格復審和面試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范圍
根據考生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按照面試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參考人數不足擬選拔人數3倍的職位,參加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具體名單附后);因資格復審不合格導致的缺額,按筆試總成績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工作結束后,仍有面試名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
(二)資格復審時間
資格復審時間為2011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的上班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務必在本公告要求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否則視為棄權,后果自負。
(三)資格復審地點
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樓五樓政治部A504號辦公室(綿陽市科創(chuàng)園區(qū)子云街北段62號,乘坐66路公共汽車到達子云街北段下車)。
(四)資格復審材料要求
1、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4、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原件及復印件;
5、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律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法律工作經歷證明;
7、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確認并同意報考的《報名登記表》原件,公安部門、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