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綿陽市委組織部
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綿陽市人民檢察院
關于2012年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
(綿陽考區(qū))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
資格復審及面試的公告
根據(jù)《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檢察院關于2012年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聘)用公務員的公告》,現(xiàn)將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綿陽市人民檢察院關于2012年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綿陽考區(qū))公開考試錄(聘)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及面試情況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范圍
根據(jù)考生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按照資格復審人數(shù)與職位錄用名額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對于達不到比例要求的職位,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因資格復審不合格導致的缺額,按筆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二)資格復審時間
資格復審時間為2011年12月20日至21日9:00-16:30,遞補資格復審時間為2011年12月22日9:00-12:00。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務必在本公告要求的時間內(nèi)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否則視為棄權,后果自負。
(三)資格復審地點
報考法院系統(tǒng)的資格復審地點: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樓五樓政治部A504號辦公室(綿陽市科創(chuàng)園區(qū)子云街北段62號,乘坐66路公共汽車到達子云街北段下車);
報考檢察院系統(tǒng)的資格復審地點:綿陽市人民檢察院辦公樓4樓406號干部人事處(綿陽市科創(chuàng)園區(qū)子云街北段58號,乘坐66路公共汽車到達子云街北段下車)。
(四)資格復審材料要求
應攜帶《四川省公開考試錄(聘)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貼上照片)、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職位)、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和手續(xù)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其中,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2012年高校畢業(yè)生須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
2.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