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概述、民事法律關系、自然人等總論部分在2009年基層政法干警招錄考試中約占20%的內容。無論是針對專科起點還是本科起點的考生都考查了大量的知識點,并且大部分采用考查概念的命題方式來切合考查目標中要求考生"能夠比較準確地理解民法學基本概念的內涵與外延,較為系統(tǒng)地掌握民法學的基本原理"的內容。
基于上述情況,華圖對2010年基層政法干警招錄考試中民法學總論部分基本概念的重點和難點進行了如下歸納與總結:
1.民法的概念;
2.民法的基本原則;
3.民事法律關系;
4.民事法律事實;
5.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6.宣告失蹤與宣告死亡;
7.個人合伙;
8.法人的成立條件;
9.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
10.民事法律行為的一般生效要件;
11.代理的概念與特征;
12.訴訟時效。
以上內容可結合《民法通則》和《民通意見》中的法條來學習。
華圖提示:節(jié)選自2010年政法干警《民法學(本科類)》教材,進入華圖圖書網(wǎng)(http://book.htexam.com)了解該書
本文轉自[華圖教育] 轉載請注明出處 原文鏈接:http://www.htexam.com/HTUser/ShowInfo.asp?InfoID=438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