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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甘肅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改試點招錄公告
2010-07-02 09:01  華圖網?!↑c擊: 載入中...

五、筆試

(一)筆試科目

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

報考專科層次人員的考試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和《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

報考專升本和第二學士學位人員的考試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和《民法學》。

報考法律碩士研究生人員的考試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專業(yè)綜合I》(刑法學、民法學)和《專業(yè)綜合Ⅱ》(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

考試范圍以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試大綱》為準。請登錄甘肅省人事編制信息網(http://www.rst.gansu.gov.cn)查詢。

(二)筆試時間、地點

2010年7月31日(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

2010年8月1日(教育入學科目筆試)

上午: 9:00—11:30 《文化綜合》、《民法學》

9:00—12:00 《專業(yè)綜合Ⅰ》

下午:14:00—17:00 《專業(yè)綜合Ⅱ》

本次筆試只在甘肅省蘭州市設置考場。筆試試卷一律用漢語作答。

報考者參加筆試時,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筆試。

(三)計分辦法

筆試成績計算公式為:筆試總成績=(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

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后報考試點班的,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加10分。

(四)公布成績,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8月下旬,在甘肅省人事編制信息網公布筆試成績、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資格復審和民族語言能力測試的時間、地點。擬進入面試人員,按照各個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依次按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人民警察職位按1︰2的比例確定)。

六、資格復審和民族語言能力測試

(一)資格復審

8月30日至31日,擬進入面試人員持相關證件,根據所報考職位,分別到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甘肅省人民檢察院、甘肅省公安廳、甘肅省司法廳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擇業(yè)通知書(派遣證);“四項目”人員還另須提供相關部門頒發(fā)的服務證和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已退役士兵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退伍證、戶口簿,已就業(yè)的,須另提供本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介紹信。上述有關證件須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未按時進行資格復審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中出現的空缺名額,按所在職位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參加資格復審。

(二)民族語言能力測試

資格復審合格后,報考法院系統(tǒng)雙語班職位的,需持身份證和準考證,屆時到指定地點(面試前在甘肅省人事編制信息網公布)進行相應民族語言能力測試。民族語言能力測試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空缺名額按所在職位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并參加資格復審和民族語言能力測試。

資格復審和民族語言能力測試合格后,由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甘肅省人民檢察院、甘肅省公安廳、甘肅省司法廳分別發(fā)放面試通知書。

七、面試

9月上旬,通過資格復審和民族語言能力測試的人員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

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

面試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報考法律碩士職位的按1:2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2的比例確定體能測評人選。體能測評合格的,該職位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因體檢不合格產生的空缺名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

八、體檢

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和司法行政部門職位的,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發(fā)〔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執(zhí)行;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體檢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測評項目和標準》(人發(fā)〔2001〕74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進行。體檢由甘肅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因體檢不合格產生的空缺名額,按該職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九、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照德才兼?zhèn)錁藴?,根據招錄職位要求,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疾旌?,填寫《2010年甘肅省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擬錄用人員考察表》。

因考察不合格產生的空缺名額,按該職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十、公示、錄取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人員(對在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已退役士兵,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考慮),在甘肅省人事編制信息網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原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天。

其中,報考法律碩士職位的擬錄取人選,由甘肅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招錄計劃2倍的比例向招錄院校推薦,招錄院校按職位進行復試之后,再對復試合格的擬錄取人員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無合格人員的,取消該職位招錄計劃。

公示無異議的,錄取名單由甘肅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面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相關院校。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甘肅省人民檢察院、甘肅省公安廳、甘肅省司法廳及相關院校和錄取人員三方簽訂委托培養(yǎng)協(xié)議后,由相關院校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十一、學生管理與畢業(yè)錄用

被錄取人員在校期間按學生管理。承擔培養(yǎng)任務的院校為中國政法大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等政法院校。學生在校期間免收學費,并發(fā)給生活補助費。培養(yǎng)合格的畢業(yè)生,所在院校將其檔案按原確定的招錄單位進行派遣,并將其檔案和戶口轉至定向單位。學生到定向單位報到后,由招錄單位按規(guī)定權限和程序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xù)。試點班學生畢業(yè)到定向單位工作,研究生層次的需服務滿5年,本科層次的滿7年,??茖哟蔚臐M9年,方可交流。在校學習期間不合格或者畢業(yè)時未獲得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以及畢業(yè)時不符合相應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國家不負責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擇業(yè)。同時,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教育費用和補助費(包括學費、培養(yǎng)費和生活補助費)。違約不到定向單位工作的畢業(yè)生,不得錄用到其他黨政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要將情況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并應在違約處理決定公布后一個月內,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教育費用和補助費(包括學費、培養(yǎng)費和生活補助費),并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

歡迎社會各界對此次招錄工作進行監(jiān)督。

中共甘肅省紀委(省監(jiān)察廳)監(jiān)督電話:(0931)12388

中共甘肅省委組織部監(jiān)督電話:(0931)12380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jiān)督電話:(0931)8826098

招錄政策咨詢電話:(0931)8632742,8632721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931)8632496

附件:《2010年甘肅省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職位簡章》職位簡表點擊下載.xls

 

甘肅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

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O一O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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