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蘇政法干警考試招63人 8月25日起報名(3)
(三) 筆試
1、 網上打印準考證
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通過報名資格初審并完成繳費確認的考生,于2014年9月17日~19日登陸報名網站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逾期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公務員考試考務機構聯(lián)系解決。
2、 筆試科目和范圍
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
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按培養(yǎng)學歷層次采取分類考試的方式,報考專升本班和本科第二學士學位班職位的考生參加A類考試;報考??瓢嗦毼坏目忌鷧⒓覤類考試。上述兩類考試科目均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筆試結束后,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結合考試整體水平,劃定各類職位公務員公共科目成績合格線。
教育入學考試科目:報考專升本班和第二學士學位班的考生參加《民法學》考試;報考??瓢嗟目忌鷧⒓印段幕C合》(歷史、地理、政治)考試。
考試范圍以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教育部分別負責制定。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試教材,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3、 筆試時間
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筆試具體時間為:
9月20日上午0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9月20日下午14:00~16:30 《申論》
9月21日上午09:00~11:30 《文化綜合》
《民法學》
筆試成績取2位小數,第3位四舍五入。筆試成績計算辦法為:
筆試成績=(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教育考試筆試科目成績÷教育考試筆試科目試卷滿分)×50
考生筆試成績及名次可于2014年11月上旬登陸報名網站查詢。
(四) 體檢(體能測評)
體檢(體能測評)時間為11月中旬。報考各市司法行政系統(tǒng)公務員的體檢分別由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組織實施;報考監(jiān)獄系統(tǒng)人民警察的體檢和體能測評由省監(jiān)獄管理局組織實施。體檢(體能測評)結束后,面試達不到1∶3的職位,可在報考同職位且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績進行一次性遞補。
體檢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報考監(jiān)獄系統(tǒng)人民警察的體檢,還須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報考監(jiān)獄系統(tǒng)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需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
(五) 資格復審和面試
面試前的資格復審由各市司法行政部門或省監(jiān)獄管理局負責。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且筆試、體檢(體能測評)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遞補。
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信息,導致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報考者的面試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網上報名時所填寫的有關信息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具體包括: ①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戶籍證明;②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學歷證明材料;③已參加工作或已與用人單位簽定雙向就業(yè)協(xié)議及委培、定向、聯(lián)辦的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④參加“西部計劃”、“蘇北計劃”服務滿1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還應提供縣級以上項目辦出具的服務證和考核合格的證明;參加到村(社區(qū))任職、“三支一扶計劃”滿1年的高校畢業(yè)生,還應提供縣以上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⑤退役士兵還需提供退役證、縣(區(qū))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
面試人選按招錄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
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形不成競爭職位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面試成績經考場監(jiān)督員審核后,由主考官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筆試成績再相同,按公務員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