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淮安市屬及部分縣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報考指南(3)
八、關于回避的問題
《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guī)定,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考生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上述回避關系的崗位。
九、關于開考比例問題
《公告》對各招聘崗位開考比例都有明確要求(詳見《崗位表》)。報名結束后,實際繳費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已繳費的應聘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2015年4月25日10∶00—16∶00。
十、關于資格審查問題
(一)報名時,報考人員通過報名網(wǎng)絡如實填寫本人基本信息和崗位要求的其他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電子證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二)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時,需提供的材料:①身份證、戶口薄、學歷學位證書(201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可提供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已與相關單位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的,須提供就業(yè)協(xié)議書原件和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復印件)等相關證件,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他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②按政策性安置條件報考的考生應提供有關證明。符合“夫妻分居”條件報考人員須提供結婚證、在淮一方的身份證、戶口簿和單位證明;符合“父母身邊無子女”條件報考人員須提供父母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相關證明;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需提供師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的隨軍(隊)批復;③留學歸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或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④軍隊轉業(yè)干部、復員退伍軍人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⑤應聘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其中國家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證書,可提供相應等級的合格證書或425分(含)以上國家大學英語考試成績單。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十一、關于體檢問題
體檢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進行。報考國家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行業(yè)(工種)崗位的考生,其身體條件還應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特殊要求的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招聘縣區(qū)自行組織)。
十二、關于考察(政審)標準問題
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政審)不合格:
(一)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二)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三)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的;
(四)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五)隱瞞個人重要信息,弄虛作假,誤導或欺騙組織、領導和公眾的;
(六)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七)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shù)?
(八)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九)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十)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十一)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十二)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