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國考面試公告: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公安分局面試公告
二、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16年2月5日24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子郵件。要求如下:
1.發(fā)送電子郵件至gonganfenjubcia@sina.com,并同時電話確認。聯(lián)系電話:010-64539057。
2.標題統(tǒng)一按“×××確認參加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公安分局××職位面試”。
3.電子郵件正文請注明: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
4.網(wǎng)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如有變化,請在電子郵件正文中注明。
5.放棄面試者請?zhí)顚憽斗艞壒珓諉T面試的聲明》(詳見附件1),經(jīng)本人簽名,于2月5日24時前傳真至010-64564104或發(fā)送掃描件至gonganfenjubcia@sina.com,同時進行電話確認,電話:010-64539057。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填寫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放棄面試的,將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不誠信記錄。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三、資格復審
復審時間為2月24日上午9時至11時。復審地點為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公安分局,(地址詳見附件2):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原件及復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jīng)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報名推薦表。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有關(guān)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guān)、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復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3),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F(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lǐng)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村官聘用合同書原件及復印件,服務期以合同書為準,不滿服務期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7.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張(須與報名時上傳的照片一致,并裝入寫有本人姓名和報考職位的信封)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jié)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四、面試安排
(一)面試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