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省晉中學院招聘教師62名公告
導讀:2019年山西省晉中學院招聘教師62名公告已發(fā),報名時間為2019年4月2日,具體信息請見下文。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高校人才隊伍建設,切實吸引一批學歷層次高、專業(yè)知識強的急需、緊缺人才充實到教師隊伍中,有效改善我校人才隊伍學緣結構,不斷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fā)〔2017〕35號)、《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晉人社廳發(fā)〔2018〕55號)等政策規(guī)定、要求及山西省人社廳和教育廳相關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2017、2018、2019年畢業(yè)于國內重點院校的碩士研究生(國內重點院校為2017年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聯合發(fā)布《關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的通知》公布的高校及學科)。
2.2017、2018、2019年畢業(yè)于國外重點院校并已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和學位認證書的碩士研究生(國外重點院校為U.S.NEWS、THE、QS、ARWU世界大學最新版本排名的前200名學校)。
3.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博士研究生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9年3月18日以后出生),特別優(yōu)秀的博士研究生年齡可以放寬至45周歲(1974年3月18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4年3月18日以后出生);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熱愛教育事業(yè),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奉獻精神;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學位和專業(yè)要求。
二、招聘崗位及計劃安排
1.碩士研究生
招聘崗位為專技崗位,招聘計劃12人。具體招聘崗位及相關崗位條件見《晉中學院2019年專項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2.博士研究生
計劃數50人,專業(yè)為與學校學科設置一致或相關專業(yè),全年招聘。
三、報名事宜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9年4月2日(9:00-12:00、15:00-18:00)。
3.報名地點:西安美豪麗致酒店長樂公園店17層會議室(西安市碑林區(qū)金花北路35號)。
4.報名時所需資料:《晉中學院2019年專項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9年畢業(yè)生須提供在讀證明(包含入學時間和畢業(yè)時間等)及研究生學生證,個人自薦材料,主要科研成果、獲獎證書及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等。留學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聯系人:劉老師 路老師
聯系電話: 0351-3985578
四、資格審查
現場審查主要審查應聘人員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yè)、畢業(yè)學校等信息。留學人員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崗位專業(yè)不一致時,由學校招聘領導組組織相應專家組(3-5名本專業(yè)或相近專業(yè)專家)對其專業(yè)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進行認定。
五、招聘方式
學校組成5人及以上專家組在高層次人才集聚地區(qū)或高校現場組織實施招聘。碩士研究生同一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不達5人,直接進行考核??己藘热葜饕钥疾鞈溉藛T的綜合素質、專業(yè)素質和業(yè)務潛能為主。碩士研究生同一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達5人及以上,可采取筆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總成績=筆試成績×60%+考核成績×40%。
博士研究生崗位直接進行考核。
學校根據招聘考核結果或總成績,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六、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人員由學校組織,統一到指定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費自理。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zhí)行。對體檢不合格人員需要復檢的,須經學校同意,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醫(yī)療機構復檢。復檢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體檢合格人員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fā)〔2017〕35號)中的有關要求進行考察。
強化考察環(huán)節(jié),嚴格把關,考察應深入細致,對被考察對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學校成立考察小組,實地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疾靸热葜饕☉刚叩恼嗡枷?、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或審核。國內應屆畢業(yè)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yè)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其他人員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qū)、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七、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提出擬聘人員名單,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通過后,在本單位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后,以正式文件報省教育廳審核。
八、辦理聘用手續(xù)
省教育廳將專項招聘工作主要環(huán)節(jié)有關情況和審核后的擬聘人員名單,報省人社廳批復。批復后確定為聘用人員,學校人事部門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擬聘人員如有違法違紀、材料不齊、未按規(guī)定時間提交材料、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取消其聘用資格。如有主動放棄應聘資格的,或在辦理聘用手續(xù)過程中,由于應聘人員個人原因無法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因上述原因出現崗位空缺時,均不再遞補。
九、工作紀律
(一)嚴格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guī)定,切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擇優(yōu)聘用。
(二)嚴格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實行回避制度。
(三)應聘人員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如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或在筆試、考核,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作弊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公開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和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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