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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甘肅張掖市公安局公開招聘陪護人員公告(21人)

2020-08-27 08:47  |  張掖公安微信公眾號  |  責編:何妍 點擊收藏

  根據(jù)工作需要,張掖市監(jiān)委、張掖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陪護人員21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計劃

  招聘陪護崗位人員21名(詳見職位計劃表),限男性。

  本次招聘的人員屬合同制聘用人員,不具有公務員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的相關待遇,不納入市級行政事業(yè)編制管理,在市監(jiān)委和市公安局的共同指揮、管理和監(jiān)督下,在規(guī)定場所從事陪護、安全保障等工作,實行封閉式管理。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2.自愿從事陪護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

  3.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可放寬至高中及以上學歷;

  4.具有張掖市戶籍或張掖市生源地,因婚姻關系已領取結婚證的,一方為張掖戶籍或張掖生源地的,另一方戶籍在外地的,可以報考。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2002年9月4日至1985年9月4日期間出生);

  5.身高1.70米(含)以上,雙側矯正視力不低于4.8(含4.8)。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殘疾、紋身、疤痕等特殊印記,無肢體功能障礙,無傳染性疾病,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6.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公安英烈、因公犧牲民警(輔警)的子女、配偶和見義勇為積極分子,以及退伍軍人和警察院校畢業(yè)生;

  7.符合政審條件,政審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政審辦法執(zhí)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勞動教養(yǎng)、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和治安處罰的;

  3.曾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解聘的以及曾被公安機關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警務輔助人員,不得再次聘用;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在各級各類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的;

  5.本人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已被其他公安機關聘用或已簽訂勞動合同的警務輔助、陪護人員。

  8.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聘用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發(fā)布公告、資格初步審查、報名、筆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和簽訂勞動合同等程序進行。

  (一)資格審查和報名

  1.資格審查:對擬報考人員實行報名前初步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內(nèi)容為:考生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其他必備條件;對擬報考人員五官、體型、身高、視力、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進行初步測試。資格初審內(nèi)容有一項不達標者將現(xiàn)場取消考生報考資格。

  2.報名時間: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3.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電話、網(wǎng)絡、委托及其他方式報名。報名人員只能選擇1個具體招聘崗位報名。提交的報名材料須真實、準確,相關證件不得以證明材料代替,凡報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齊全的或弄虛作假的,不予報名。

  4.報名地點:張掖市公安局大門東側接待室(具體地址:張掖市甘州區(qū)南環(huán)路長沙門延伸段張掖市公安局)。

  5.報名人員填寫并提交以下材料:

  (1)《張掖市監(jiān)委陪護人員報名登記表》和《誠信承諾書》(報名現(xiàn)場提交);

  (2)戶口簿、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報到證、退伍證及其他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退役軍人須提供服役及退役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3)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5張(背面注明姓名)。

  (二)筆 試

  1.參加筆試的考生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身份證丟失的需提供有效期內(nèi)的臨時身份證或附本人電子照片的戶籍證明),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2.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筆試范圍為時事政治、法律基礎知識,筆試答題時間120分鐘,試卷滿分100分,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一律用漢語作答。

  3.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達不到開考比例的,適當調整招聘計劃人數(shù),按實際報名人數(shù)進行筆試。遇特殊情況,由招聘領導小組另行研究確定處理意見。

  4.筆試時間:2020年9月12日上午09∶00—11∶00

  5.筆試地點:詳情見《準考證》

  6.領取《準考證》時間及地點:2020年9月9日至9月10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統(tǒng)一在張掖市公安局大門東側接待室(具體地址:張掖市甘州區(qū)南環(huán)路長沙門延伸段張掖市公安局)領取。逾期不領取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三)體能測試

  1.體能測試人員依據(jù)招聘崗位和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2比例確定。體能測試項目及內(nèi)容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試標準進行,具體內(nèi)容為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測評中,縱跳摸高不超過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過2次;1000米跑只測評1次,體能測試項目中有一項不達標即視為不合格。體能測試不合格或體能測試對象放棄的,按照招聘崗位和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2.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 檢

  1.根據(jù)體能測試結果、招聘崗位和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對象放棄的,根據(jù)體能測試結果、招聘崗位和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人選,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時間另行通知,在指定醫(yī)院組織體檢。

  (五)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由市公安局會同考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進行政審考察。政審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審工作暫行規(guī)定》執(zhí)行,政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根據(jù)體能測試結果、招聘崗位和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 示

  綜合筆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政審等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選,并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如無影響其聘用的相關情況,經(jīng)市監(jiān)委、市公安局研究審核通過并備案,確定為聘用人員。

  (七)其 他

  此次筆試成績1年有效。市監(jiān)委、市公安局可按照此次筆試成績,根據(jù)實際需要補充急需緊缺的陪護人員和警務輔助人員。

  四、聘用管理

  (一)招聘的陪護人員的試用期限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由市監(jiān)委和市公安局統(tǒng)一組織崗前業(yè)務培訓。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人員,以勞務派遣形式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2年。勞動合同期滿后,根據(jù)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況由市監(jiān)委決定是否續(xù)簽。

  (二)招聘人員在聘用期間如不勝任工作崗位或嚴重違反陪護規(guī)章制度、有違規(guī)違紀行為和嚴重違反勞動合同行為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市監(jiān)委和市公安局每年對聘用人員工作業(yè)績、遵章守紀、教育培訓等情況進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五、工資待遇

  聘用后,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后工資按4000元/月(含個人應繳納住房公積金和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依法享受公休假、生育假等福利待遇,并按陪護要求,統(tǒng)一配發(fā)服裝。

  六、組織實施及監(jiān)督

  招聘工作由張掖市監(jiān)委、張掖市公安局共同組織實施。為保證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

  報名咨詢電話:0936-5999022(市公安局)

  招聘監(jiān)督電話:0936-5999031(市紀委監(jiān)委派駐市公安局紀檢監(jiān)察組)

  附件:1.張掖市監(jiān)委公開招聘陪護人員職位計劃表

  2.張掖市監(jiān)委公開招聘陪護人員報名表

  張掖市監(jiān)察委員會    張掖市公安局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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