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省電化教育館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名公告
云南省事業(yè)單位招聘_2021年云南省電化教育館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名公告已經公布,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1年4月21日至25日。具體的考試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項請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業(yè)單位資訊請關注華圖在線招考資訊。
根據(jù)《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fā)〔2016〕182號)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工作需要,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云南省教育廳直屬事業(yè)單位云南省電化教育館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名。
一、招聘原則
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綜合評定,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云南省電化教育館2021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符合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人員年齡計算截止2021年4月1日。
四、招聘基本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yè);
3.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和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均不得參加應聘。
五、報名程序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
此次公開招聘統(tǒng)一參加省人事考試院統(tǒng)一筆試,不接受現(xiàn)場、短信或來電報名。此次公開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開展,不接受現(xiàn)場、短信或來電報名。應聘人員可訪問云南省教育廳門戶網站按以下流程進行報名:
訪問云南省教育廳門戶網站→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tǒng)提示填寫注冊信息→上傳近期清晰免冠照的電子照片→填寫報名信息→仔細核對報名信息并確認后提交審核→等待審核→審核后通過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后打印準考證。
云南省教育廳門戶網站:jyt.yn.gov.cn。
(二)時間安排
1.提交報名申請時間:
2021年4月21日9:00至25日18:00;
2.資格初審時間:
2021年4月22日9:00至26日18:00;
3.網上繳費時間:
2021年4月22日9:00至27日24:00;
4.準考證打印時間:
2021年5月17日9:00至22日10:30;
5.筆試時間:
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上午,08:30-10:0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具體以準考證為準。
資格初審由云南省電化教育館負責,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人員,報名信息不再允許任何修改。請應聘人員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將相關信息核對無誤。
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均可參加考試。其中,學位為“博士”的應聘人員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其他應聘人員需先筆試后面試。
按照省發(fā)改委、省財政廳關于事業(yè)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每人繳費50元。
(三)招聘計劃裁減
每個崗位的報名、繳費人數(shù)與計劃招聘數(shù)比例應等于或高于3:1才能開考,未達到3:1比例的,取消招聘崗位或相應遞減招聘人數(shù)。招聘計劃裁減公告在云南省教育廳門戶網站公布。
(六)有關要求
1.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網上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信息必須一致。報名時,應聘人員要按要求如實填報有關信息和材料,報名時所填專業(yè)須按照畢業(yè)證上的專業(yè)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yè)方向)。凡因應聘人員填報信息不全或錯誤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筆試結束進入面試前,招聘單位還將審核考生的相關報考資格及學歷等材料原件,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六、招聘程序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滿分150分。本次考試分為2個考試類別,不同類別分別命制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試題。考試范圍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1年版)為準。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名人員需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30個工作日內,在云南省教育廳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公布。
參加了筆試但分數(shù)為零分的人員、未缺考但被標記為缺考的人員、對違紀情形有異議的人員可在筆試成績公布后3天內(含筆試成績公布當天)申請查疑。
應聘人員在考試時攜帶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2B鉛筆、橡皮。根據(jù)考試題型的不同要求,參加綜合應用能力(C類)考試的考生作答時可能需要直尺(應為無計算、存儲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請參加綜合應用能力(C類)考試的考生攜帶以備使用。
(二)資格復審
面試前,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計劃招聘數(shù)和進入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對擬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未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招聘計劃數(shù)和擬進入面試人數(shù)未達到1:3比例要求的,按照筆試分數(shù)由高至低順序依次遞補(只遞補1次)。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需提供:
1.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學位證書或院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
2.證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職稱(職業(yè)資格)證書或專業(yè)等級考核證書原件;
3.公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資格復審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詳見云南人才網、云南省教育廳門戶網站。
(三)面試
根據(jù)資格復審結果,原則上按招聘計劃數(shù)和進入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緊缺專業(yè)人員,經主管部門、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后,可適當放寬比例進行面試。面試主要考察考生專業(yè)技能及適應崗位要求的業(yè)務素質與工作能力等。面試分為綜合素質測試和實際操作測試,面試滿分100分,其中,綜合素質測試50分,實際操作測試50分。
(四)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總分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綜合成績=(筆試成績÷筆試總分×100)×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進行計算。如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以筆試成績較高者優(yōu)先。
(五)體檢
由用人單位組織擬聘人員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具體參照執(zhí)行人社部、衛(wèi)生部聯(lián)發(fā)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承擔。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應聘人員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崗位考生中按照總成績由高至低的原則依次遞補。
(五)考察
考察主要針對擬聘用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與報名時填報情況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確定的擬聘人員在云南省教育廳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舉報者應書面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存在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等情形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滿無影響聘用問題的人員,報經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后,憑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聘用通知,由招聘單位通知被聘用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提供以下材料,辦理聘用手續(xù):
1.在職人員應在入職前及時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若是復印件,審查單位應加蓋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實性及材料來源)。
2.擬聘人員應提供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及崗位所需資格證書原件。
3.崗位要求具備的其他條件證明材料。
4.有工作經歷的,提供養(yǎng)老保險轉移接續(xù)憑證原件。
擬聘人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或經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聘用后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八)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yè)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yè)單位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招聘紀律
(一)對違反招考紀律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資格。
(二)遵守回避規(guī)定。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的,應實行回避。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云南省教育廳機關黨委(人事處)全程參與紀檢監(jiān)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開招聘的有關信息通過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云南省教育廳門戶網站向社會發(fā)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因考試涉及環(huán)節(jié)較多,請應聘人員注意隨時關注網站公告。
(二)本次招聘考試專業(yè)目錄參照教育部研究生專業(yè)目錄執(zhí)行。
(三)應聘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如果報名填寫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兩者不一致,報考人員將被視為違反誠信原則,由此帶來的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將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四)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關的宣傳推銷材料,以免受騙上當。
(六)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單位和考試機構對報名考試階段的一切違紀違規(guī)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請考生務必誠信參考,否則不但影響考生的本次考試結果,還將影響考生的誠信檔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七)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報考人員須主動申報個人健康狀況,在手機上申領本人的“云南健康碼”,筆試及后續(xù)考錄環(huán)節(jié)均須持健康碼進場。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須配合考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碼”為綠碼人員,可按要求正常參加考試;“云南健康碼”為黃碼人員,持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考場;“云南健康碼”為紅碼非境外入滇人員,持考試前7天內2次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考場;一個月內有高風險、中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人員,持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考場;一個月內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員,可在解除14天隔離觀察后,持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考場。
報考人員應做好自我防護,考試前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避免健康碼異常,以便正常參加公開招聘。對瞞報、謊報人員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九、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十、聯(lián)系方式
(一)咨詢電話:0871-65147233;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871-63630349、65103591;
(二)監(jiān)督電話:0871-65141568。
附件:云南省電化教育館2021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云南省電化教育館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