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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北省宜昌遠安縣文化和旅游局所屬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8名公告

2021-06-08 16:22  |  遠安人民政府  |  責編:黎倩 點擊收藏

  湖北省事業(yè)單位招聘_2021年宜昌遠安縣文化和旅游局所屬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8名公告已經公布,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1年6月15日至20日。具體的考試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項請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業(yè)單位資訊請關注華圖在線招考資訊。

  為積極促進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滿足遠安縣文化和旅游局所屬事業(yè)單位用人需求,服務社會公益事業(yè)發(fā)展,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中共湖北省委組織部、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yè)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發(fā)〔2020〕10號)要求,結合遠安縣文化和旅游局所屬事業(yè)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專項公開招聘部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涉及2個崗位,共招聘8人。詳見《2021年遠安縣文化和旅游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

  6.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見《崗位表》(附件1)。

  (二)以下人員不能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等應當執(zhí)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本次專項公開招聘公告通過遠安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uanan.gov.cn/)發(fā)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6月15日08:00至6月20日24:00。不在規(guī)定時間范圍內報名視為無效。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須將以下相關資料掃描后注明“招聘單位+崗位名稱+姓名”,以壓縮文件形式(*.rar)發(fā)送到報名郵箱(yaxwlj@163.com)。

  (1)報名人員如實填寫《2021年遠安縣文化和旅游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2)報名人員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相關學歷和學位證明(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學信網有效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國(境)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生服務中心認定證書)、免冠1寸彩色登記照片電子版,應屆畢業(yè)生還需提供大學期間主要課程成績表、科研成果或專利、論文、擔任學生會干部或社會團體職務、獲得獎勵表彰等情況。

  3.報名須知: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報名時填寫的本人身份證、相關學歷(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持院校畢業(yè)有效證明,國(境)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必須與報名條件一致。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2021屆畢業(yè)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較低學歷報考。報名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中的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專業(yè)名稱參照教育部門的專業(yè)目錄。報名人員要對填寫的信息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不符合條件和填寫信息錯誤,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本次專項公開招聘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

  4.資格審查。遠安縣文化和旅游局按照招聘公告中的報考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

  5.辦理準考證。資格初審合格考生統(tǒng)一在遠安縣文化和旅游局辦公室4樓辦理準考證(遠安縣鳴鳳鎮(zhèn)東門路4號)。辦理時間為2021年6月24日(星期四)08:00-17:30。

  6.其他

  (1)在實施筆試前,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3的比例,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崗位計劃數或取消招聘崗位。核減招聘崗位計劃數或取消招聘崗位及時在遠安縣人民政府網發(fā)布。

  (2)根據國家和我省關于引進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到基層工作的政策要求,截至2021年7月31日,在宜昌市服務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務,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稱職)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須仍在崗)、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實行加分政策優(yōu)惠,在百分制筆試成績上加5分。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優(yōu)惠政策。上述人員應填寫《2021年遠安縣文化和旅游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政策優(yōu)惠加分申請表》(附件3),由主管部門審核蓋章(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由各級退役軍人事務局審核),于6月24日中午12:00前將此申請表原件提交至遠安縣文化和旅游局4樓辦公室(遠安縣鳴鳳鎮(zhèn)東門路4號)。逾期不提交的,視為放棄加分。符合優(yōu)惠政策人員已招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四、考試安排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兩部分。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2021年6月25日(星期五)(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筆試總分100分,考試內容包括重要時事、政治理論、法律法規(guī)和經濟、管理、歷史、科技、公文寫作以及崗位專業(yè)知識等。

  3.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4.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本人以下證件:

  (1)紙質準考證;

  (2)居民有效身份證原件。

  缺少以上任一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筆試成績及時在遠安縣人民政府官網公告。

  (二)資格復審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參加筆試人數1:3比例的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須攜帶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參加面試前資格復審。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考,須經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復審階段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凡放棄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與報名信息嚴重不符、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不得進入面試,并在該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若因筆試出現(xiàn)人員缺考,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參加筆試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崗位,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或取消招聘崗位職數。

  (三)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按招聘崗位計劃數與資格復審合格人數 1:3 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及時在遠安縣人民政府官網公告。若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未達到規(guī)定的比例,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或取消招聘崗位。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招聘崗位職數的信息將于面試前在遠安縣人 民政府網公告。

  2.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公告為準。

  3.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4.面試成績:面試滿分100分,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計算,考生的面試成績當場宣布。

  5.若面試公告發(fā)布后,面試當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面試考生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不再進行遞補,該崗位可正常開考。對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比例等于或小于1:1 的崗位,則設置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6.面試要求。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本人筆試 紙質準考證、居民有效身份證原件,缺少以上任一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四)綜合成績計算

  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若遇綜合成績相同,則按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若遇綜合成績和筆試成績相同則組織加試,按考生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

  面試及綜合成績將及時在遠安縣人民政府網公告。

  五、體檢、考察

  (一)根據考生綜合成績,依照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并在遠安縣人民政府網公告。體檢工作由遠安縣文化和旅游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考察??疾靾猿值虏偶?zhèn)洹⒁缘聻橄葮藴?,注重對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xiàn)、廉潔自律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

  (三)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遠安縣文化和旅游局可按照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員。

  (四)體檢、考察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遠安縣文化和旅游局根據考察結果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經遠安縣文化和旅游局黨組研究審定,在遠安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遠安縣文化和旅游局報縣人社局審核備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員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按照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員。

  (三)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經遠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備案后,遠安縣文化和旅游局與新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人員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xù),明確崗位等級,并按所聘崗位執(zhí)行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專項公開招聘人員在遠安縣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服務期內若參加本縣以外的其它各類考試,不予出具同意報考證明;要求調離我縣的,不予辦理調動手續(xù)。

  七、防疫要求

  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wèi)生防疫工作。參加現(xiàn)場招聘活動的,要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xiàn)場防疫守則,健康碼及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綠碼”且體溫低于 37.3℃,近28日內無出入境史及國內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者才能進場。不服從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八、其它

  (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本公告中有關政策口徑由遠安縣文化和旅游局負責解釋。

  (三)本次專項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筆試和面試輔導培訓班。

  政策咨詢電話:0717-3812538;舉報電話:0717-3821552。

  附件1:2021 年遠安縣文化和旅游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附件2:2021 年遠安縣文化和旅游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附件3:2021 年遠安縣文化和旅游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政策優(yōu)惠加分申請表

  遠安縣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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