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試
考試分筆試、面試。除專業(yè)要求僅為公安學類、公安獄醫(yī)崗、公安法醫(yī)崗外,招考指標與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各招考職位面試比例(詳見附件1、2)及以上的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則相應遞減或取消招考指標。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職位,由市人事考試中心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劑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職位。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包括公共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每科分值100分。筆試時間為2011年9月17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
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載。
筆試合格分數線由市公務員局統(tǒng)一劃定。
(二)現場復審報名資格
現場復審報名資格在2011年11月1日至5日之間進行。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體能測評、專業(yè)科目考試)比例進入面試(體能測評、專業(y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持有關證件資料,按時到指定地點(詳見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于2011年10月31日發(fā)布的筆試成績等有關事宜公告中所列地點)接受招錄區(qū)縣人力社保局和市級部門的現場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本公告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具體應提供的證明材料包括:本人畢業(yè)(學位)證、身份證、戶口簿,以及招考職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資格證等其他證明材料,同時提供初審通過后的考生報名信息表。此外,在職人員還應提供加蓋工作單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若提供確有困難的,經招錄區(qū)縣人力社保局或市級部門同意,可在考察之前提供);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考“限少數民族人員報考”職位的人員,還應提供少數民族證原件及復印件。
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市公務員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筆試成績合格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在2011年11月2日至5日之間進行。體能測評人選依據體能測評比例按同一單位同一職位在筆試合格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進入體能測評最后一名報考人員的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均進入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人數達不到面試比例規(guī)定人數時出現的缺額,經市公務員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筆試成績合格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報考各區(qū)縣公安、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考生的體能測評,由當地區(qū)縣人力社保局牽頭,分別與當地公安局、林業(yè)局組織實施。報考市交通行政執(zhí)法總隊考生的體能測評,由市交委組織實施。
體能測評執(zhí)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詳見附件4)。體能測評年齡的計算時間為體能測評當天。體能測評的3項全部達標的為合格,其中一項不達標的為不合格。體能測評結束的當天公布體能測評結果。
(四)專業(yè)科目考試
在市公務員局監(jiān)督指導下,市外經貿委、市審計局、市政府外事僑務辦按公告規(guī)定需在面試前(2011年11月2日至5日之間)開展專業(yè)科目考試(詳見附件1“其它要求”欄)。
專業(yè)科目考試大綱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載。
專業(yè)科目考試人選依據面試(專業(yè)科目考試)比例按同一單位同一職位在筆試合格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市外經貿委專業(yè)科目考試的人選,依據招考指標不超過1:20的比例確定;市政府外事僑務辦專業(yè)科目考試的人選,依據招考指標不超過1:30的比例確定)。按照招考職位面試(專業(yè)科目考試)比例,若進入專業(yè)科目考試最后一名的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均進入專業(yè)科目考試。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占面試總成績的30%,其面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面試成績×70%+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30%(市政府外事僑務辦除外)。在專業(yè)科目考試的第二天內,由招考市級部門公布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
(五)面試
面試在2011年11月6日進行,面試由市公務員局統(tǒng)一組織,各區(qū)縣人力社保局和市級部門具體實施。面試人選依據面試比例按同一單位同一職位在筆試(體能測評)合格人選中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市外經貿委、市政府外事僑務辦的面試人選,在專業(yè)科目考試合格人員中,分別按1:5、1:2的面試比例以考生兩項合計成績(即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進入面試最后一名報考人員的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
若達不到招考職位面試比例的,則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的公式重新計算確定招考指標(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若出現招考職位減少指標的情況,招錄區(qū)縣、市級部門應當場告知該職位參加面試的考生。若專業(yè)要求僅為公安學類、公安獄醫(yī)崗、公安法醫(yī)崗面試人數達不到面試比例的,不減少招錄指標。
面試工作按照《關于印發(fā)<重慶市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09〕151號)執(zhí)行。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若某一職位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則保留該職位1名招錄指標,該考生的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還須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當天同類面試方式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
面試結束后,以考生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辦法計算總成績,計算公式為:報考市政府外事僑務辦英語翻譯職位的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3×60%+面試成績×40%;報考其他職位的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2×60%+面試(總)成績×40%。
面試結束的當天(面試考生40人以上的可以第二天)向應試人員公布總成績和參加體檢人選名單。上述成績和名單也可于面試結束2日后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