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環(huán)境保護局2009年公開選拔副處級領導干部工作公告
為進一步優(yōu)化干部隊伍結構,根據(jù)《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guī)定》,結合北京市環(huán)境保護局機關干部隊伍建設實際,經(jīng)研究,2009年面向社會公開選拔3名副處級領導干部?,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拔的職位
法制處副處長1名
大氣環(huán)境管理處副處長1名
國際合作處副處長1名
二、公開選拔的報名條件和資格
報名人員應是中央在京單位和北京市公務員、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管理人員。報名人員除應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需具備以下資格:
1、年齡45歲以下,即196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研究生學歷。
3、應現(xiàn)擔任副處級職務;或擔任正科級職務滿1年,即2008年8月(含)以前任職;或擔任副科級職務滿4年,即2005年8月(含)以前任職。
在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報名人員,應當具備與所報職位要求相當?shù)馁Y格。
4、有所報職位相關領域工作經(jīng)歷或相關專業(yè)知識。
5、身體健康。
具體職位報考資格條件詳見《北京市環(huán)境保護局2009年公開選拔副處級領導干部職位表》。
三、公開選拔的工作步驟
公開選拔工作分為報名、筆試、面試、考察任用等階段。
1、報名。報名者填寫《北京市環(huán)境保護局2009年公開選拔副處級領導干部報名表》(每人限報1個職位),于9月16日前以電子郵件形式發(fā)送至zzrsc@bjepb.gov.cn。
2、資格審查。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準予參加筆試,筆試人數(shù)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
10︰1。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拔工作全過程。考生報考時提供虛假材料,或在筆試、面試和體檢中作弊,或在考察中進行非組織活動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競爭資格。
3、筆試。統(tǒng)一對資格初審合格人員進行筆試。筆試以《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為依據(jù),主要測試競爭者勝任領導職位工作所必備的基本素質。筆試成績和面試事宜將通過北京公招網(wǎng)(www.bjgongzhao.com.cn)公布。
4、面試。每一職位按筆試得分高低順序列前5名的,持相關有效證件、認證獎勵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到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復審,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未通過復審或經(jīng)與本人溝通不參加面試的,面試人選按筆試成績順延。根據(jù)選拔職位,成立相應的面試工作小組,對每一職位筆試前5名的人選分別進行面試,同時對面試人員進行心理健康測評。
5、組織考察。按照筆試與面試成績4︰6的比例計算考評綜合成績,參考心理健康測評報告,確定每一職位的前2名人選,到指定醫(yī)院體檢合格后,列為考察對象,對其進行組織考察。如有體檢不合格者,根據(jù)該職位考評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在現(xiàn)單位工作不滿兩年的,需到其原所在單位進行延伸考察。如前2名經(jīng)考察無合適擬任人選,該職位空缺。
6、決定任用。根據(jù)筆試、面試、組織考察情況,提出任用意見,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規(guī)定履行任職程序,并向社會公布公開選拔結果。對決定任用的干部,自任用之日起,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后經(jīng)考核勝任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可自主擇業(yè),也可由組織安排工作,一般按試任前職務層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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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九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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