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滴石穿,繩鋸木斷
——不斷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毛澤東同志曾說過:“政治路線確定之后,干部就是決定的因素。”日前,中央頒發(fā)的《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規(guī)劃綱要》提出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方向,即逐步形成廣納群賢、人盡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滿活力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干部人事制度。
當前,干部隊伍中存在著一些不良現(xiàn)象,譬如:選人用人權過于集中,干部任用的推薦測評的科學性、真實性不高,民意失真的情況比較嚴重;論資排輩、任職年齡“一刀切”的問題層出不絕;對干部管教比較松,說情風、排擠風比較嚴重,投機鉆營、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種種現(xiàn)象導致老實人吃虧,阿諛奉承的老好人得重用,等等。要解決干部隊伍存在的這些問題,關鍵就在于深入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首先要堅持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德”成為干部任用與否的重要標準和先決條件。中組部部長李源潮同志把黨性作為干部“德”的核心內容,這就向我們透出了一個極其重要的信息,黨中央要把黨性修養(yǎng)作為干部選拔任用一個最重要的指標也是首要標準。“愛較真兒”的隋志達能夠連年獲得“先進工作者”稱號、老實肯干的致富能手能發(fā)展為黨員,正是因為黨和中央對干部有“德”的重視,這也正推動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斷前進。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其次要完善公平公正的選拔程序。把程序公開、陽光操作貫徹始終,在公開競爭選拔工作中,強化干部任用信息公開,堅持做到職位公開、任職資格條件公開、選拔程序公開、任用結果公開,加大群眾監(jiān)督力度,增加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在山東新泰“80后”副局長事件中,我們能夠看到,在備受社會關注的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公眾對擬提拔干部提出的某些質疑,有關部門應該認真對待,并且通過適當?shù)姆绞接枰源饛?,以及時消除公眾的疑慮,做到程序公開,選拔公平。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最后要健全能上能下的退出機制。由于歷史和現(xiàn)實的種種因素,很多不稱職、不能勝任工作的干部滯留在各級領導崗位,干部“能上不能下”給干部隊伍建設造成了極大的危害。面對不稱職干部穩(wěn)坐“鐵交椅”,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隊伍建設“頑疾”,應當繼續(xù)完善干部工作評定標準,健全公職人員退出機制,使干部問責落到實處。B市“職位歸零,全員下崗”的干部改革措施,為機構換血、干部流動提供了良好的借鑒。
總之,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事關黨的先進性和長期執(zhí)政,事關國家的前途命運,事關人民群眾的福祉。我們有理由相信,有黨中央這樣的信心、決心,有民眾的熱烈響應和支持,深入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已經(jīng)從上到下形成了共識,只要上下擰成一股繩,任何改革都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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