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于2007年3月16日通過,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物權法(草案)》的形成過程
物權法的起草工作始于1993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制定物權法高度重視。2002年12月,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民法草案的物權法進行了初次審議。2005年7月將物權法草案向社會全文公布,共收到人民群眾提出的意見1萬多件;并先后召開100多次座談會和幾次論證會,還到一些地方進行專題調(diào)研,充分聽取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基層群眾、專家學者、中央有關部門等各方面的意見。在征求意見過程中,各方面提出了許多意見和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各方面的意見,對草案進行了六次審議,審議次數(shù)之多在我國立法史上是空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