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領取筆試通知書。報考財政資金收付中心和在地統(tǒng)計調查中心的考生請于9月1日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取準考證時要仔細核對準考證號、報考單位、報考職位、考場號和座位號。
報考財政資金收付中心和在地統(tǒng)計調查中心的人數(shù)達不到招聘崗位計劃的3倍時,將縮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計劃。
報考清原高中的人數(shù)達不到招聘崗位計劃的2倍時,將縮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計劃。
3、筆試
報考財政資金收付中心和在地統(tǒng)計調查中心的考生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缎姓殬I(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合并在一張卷紙上,滿分100分(其中《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滿分50分,《申論》滿分50分)。筆試成績出現(xiàn)小數(shù)時,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數(shù)。
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清原高中的考生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筆試成績評定后,統(tǒng)一劃定合格分數(shù)線,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計劃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筆試成 績合格的考生低于3倍比例,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面試人員公告截止日期結束之后,如有面試人員放棄,將不再遞補。
筆試成績和面試人選名單均通過撫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 www.fsrs.gov.cn)、撫順人才網(wǎng)清原縣分站(http://www.fsrc.com.cn/XQRSJ/qyx/index.asp)向社會公示。
4、資格審查與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進入面試人選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間另行通知。資格審查時須帶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學位證、準考證等相關證件。資格審查在紀檢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下進行。
?、賵罂钾斦Y金收付中心和在地統(tǒng)計調查中心的面試在紀檢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下,采取結構化面談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出現(xiàn)小數(shù)時,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數(shù)。未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得聘用。面試結束后,面試成績向社會公布。
?、趫罂记逶咧械目忌嬖嚽靶柽M行資格審查。審查時請攜帶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學生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外語等級證等相關的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張到清原高中進行資格審查。并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請仔細核對準考證號、報考單位、報考崗位。面試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出現(xiàn)小數(shù)時,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數(shù)。未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得聘用。資格審查和面試在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下進行。面試結束后,面試成績向社會公布。
5、體檢、考核、公示
報考財政資金收付中心和在地統(tǒng)計調查中心的考生總成績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 兩部分組成,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偝煽兂霈F(xiàn)小數(shù)時,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數(shù)。根據(jù)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 確定考核和體檢人選??偝煽儾⒘姓撸疵嬖嚦煽冇筛叩降偷捻樞?,確定考核和體檢人選;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確定考核和體檢人選。
報考清原高中的考生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考核和體檢人選;如面試成績相同,需加試說課。
體檢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組織,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按照遼人發(fā)【2007】1號文件中第十九條規(guī)定執(zhí)行。
考核工作由各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會同縣人社局組織,重點對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己说臅r間、方式由各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會同縣人社局確定。
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體檢、考核或考生自愿棄權等原因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可按照總成績依次遞補。
筆試、面試、體檢等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舞弊行為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
6、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撫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 www.fsrs.gov.cn)、撫順人才網(wǎng)清原分站(http://www.fsrc.com.cn/XQRSJ/qyx/index.asp)和清原高中校園網(wǎng)(http://www.lnqygz.cn)上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時間為7個工作日。對舉報有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舉報人要實名舉報),不予聘用;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
對公示無問題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其本人按照《關于清原滿族自治縣事業(yè)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簽訂《遼寧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一式四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合同鑒證手續(xù)。公開招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 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
七、有關政策
1、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 家庭考生,憑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憑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核確認,辦理減免考務費手續(xù)。
2、在招聘過程中,考生如不按規(guī)定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辦理有關手續(xù)等,視為自動棄權。
3、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直系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回避。
八、監(jiān)督
為加強對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的監(jiān)督,設立投訴、舉報電話:
縣 監(jiān) 察 局:0413—3022551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413—3022080
九、本公告由清原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1、2011年清原滿族自治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
2、2011年清原滿族自治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
清原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