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市市直機關的編制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確定,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yōu)錄取的辦法,從我市區(qū)(市)級及以下機關(含我市所屬垂直管理單位的基層局、所等)基層公務員中,公開考選擔任主任科員及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錄用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下同)110名(詳見《2011年青島市從基層公務員中考選市直機關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F將有關事項規(guī)定如下:
一、考選范圍和條件
(一)經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或省、市委組織部選調,在我市區(qū)(市)、鎮(zhèn)(街道)機關工作,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基層公務員。我市所屬垂直管理單位設在區(qū)(市)、鎮(zhèn)(街道)的單位符合條件的公務員也可報考。
(二)思想政治素質高,實績突出,群眾公認,有一定的組織協調和處理復雜問題能力,品行端正,勤奮敬業(yè),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四)年齡35周歲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報考“僅限選調生身份人員報考”職位的年齡須在32周歲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三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含試用期),選調生或在公務員崗位上獲得過年度考核優(yōu)秀等次的,基層工作經歷可放寬至兩年。
基層工作經歷,指公務員錄用后,在我市區(qū)(市)以下機關公務員崗位實際在崗工作時間滿三(兩)周年,計算時間截止到2011年8月31日。因借調工作、外出學習等各種原因連續(xù)脫離基層工作崗位半年以上的,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
(六)現任正科級及以下職務。
(七)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以上。
(八)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九)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
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關系人員所在的部門或單位。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受黨紀、政紀處分尚在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人員,不能報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此次考選的報名工作,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確認、網上收費的方式進行。
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8月28日-9月1日。
網上查詢、繳費時間:2011年8月29日-9月4日。
具體辦法是:
1、網上報名。報考人員登陸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qdhrss.gov.cn),點擊右側“人事考試服務”中的“網上報名”,或直接登陸青島市人事考試網(http://rsks.qdhrss.gov.cn),點擊“網上報名”,進入公務員考選網上報名系統,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報考信息資料并按要求上傳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單位和職位,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報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用人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名申請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報考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3年內不得報考從基層公務員中考選市直機關工作人員的處理。
2、單位初審。報名期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各用人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網上反饋初審結果。如果用人單位在2個工作日內(不含報名當天),未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通過。各職位報考人數情況每天公布兩次。
3、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陸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要于2011年8月29日-9月4日登錄青島市人事考試網(http://rsks.qdhrss.gov.cn),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作自動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2011年青島市從基層公務員中考選市直機關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參加面試時用)。并于2011年9月15日-18日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考務費收取標準為:每人40元。
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錄取人數3倍的招考職位,計劃錄取1人的,原則上取消錄取計劃;計劃錄取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錄取計劃。報考職位取消的考生可在2011年9月5日一次性調整報考其他職位。
(二)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整個考選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須向用人單位提交本人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經所在單位、區(qū)(市)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并蓋章確認的《2011年青島市從基層公務員中考選市直機關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近三年年度考核情況、公務員錄用有關材料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在規(guī)定的資格審查時間內,未向用人單位提交以上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