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于2011年12月17日9:00——17:00進行現場繳費,并須提供報考職位所要求的本人簡歷、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獲獎證明、職稱證、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如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確實有困難,經省投資咨詢和發(fā)展規(guī)劃院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等相關證書、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通過資格審查并按規(guī)定繳納費用的考生,可在繳費現場領取準考證。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