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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山西省政府所屬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公告
2012-06-20 13:58  華圖網?!↑c擊:

  考生須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都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其它證件一律無效)。

  (三)減免考務費用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可減免考務費用。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報名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 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于2012年6月28、29日到省人事考試中心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xù)。

    五、資格復審

  對通過《綜合知識》考試后,進入專業(yè)測試和面試的人員,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身份證以及相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復審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

  六、考試

  考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專業(yè)測試和面試,采取百分制形式。綜合成績=綜合知識成績×30%+專業(yè)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專業(yè)測試和面試合并進行的,采取百分制計分,占綜合成績的70%。擬聘用人員最低合格分數線為綜合成績60分。

  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規(guī)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并在綜合知識考試之前公 告。急需緊缺專業(yè)人才或特殊專業(yè)崗位報名人數不達規(guī)定比例,不能充分體現“競爭、擇優(yōu)”原則的招聘崗位,經招聘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可進行招聘考試,但擬聘 人員綜合成績須達到65分。

  1、綜合知識考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綜合知識考試內容包括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公文寫作、科技人文知識等。

  綜合知識考試時間為:2012年7月14日上午9:00——11:00,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專業(yè)測試和面試

  綜合知識考試結束后,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原則按不低于5:1的比例(具體比例要求,按照各單位招聘公告執(zhí)行)確定進入專業(yè)測試人選,并在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網站公布。

  專業(yè)測試和面試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原則上在綜合知識考試成績公布后2個月內完成。專業(yè)測試和面試安排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

  3、筆試享受加分待遇的問題

  根據有關規(guī)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服務晉西北計劃)、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 滿、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參加山西省“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服務滿兩年(2010年前(含)參加服務),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綜合 知識、專業(yè)測試成績中分別加2.5分)。根據晉組通字[2010]33號文件規(guī)定,服務期滿大學生村干部自主創(chuàng)業(yè)、另行擇業(yè)的,從解除合同之日算起,三年 內可以比照大學生村干部享受以上加分政策。以上人員在報名時如實填寫加分項目欄,在資格復審時,須按規(guī)定出具省或市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團 省委、省教育廳等相關部門加分證明材料。如果在資格復審中發(fā)現填報不實,取消應聘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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