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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西省原平市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公告
2012-07-11 08:55  華圖教育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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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規(guī)范我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推動事業(yè)單位科學合理、客觀公正地選用人才,根據(jù)招聘單位編制和崗位空缺情況,按照晉人字[2008]118號文件《山西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2012]53號文件《關于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全面實行公開招聘的通知》精神,經(jīng)市政府研究決定,為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14名,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招聘范圍

  本次公開招聘的有3個主管部門所屬的5個事業(yè)單位,共招聘工作人員214名。招聘的具體單位、崗位、名額等詳見《原平市2012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三、 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2012年6月30日前具有原平市戶籍(不包括外地學生因上學遷至原平的集體戶)或原籍(系指原有原平戶籍,現(xiàn)因以下原因戶籍不在原平的情形:1、因上學將戶籍遷往就讀學校的;2、大中專學校畢業(yè)后將戶籍遷往各級人才交流機構辦理了人事代理的;3、大中專學校畢業(yè)后遷往原平或各級人才交流機構但暫未落戶的);

  6、年齡18周歲以上(1994年6月30日以前出生)簡章規(guī)定年齡以下;

  7、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

  8、報考衛(wèi)生類的考生可以同時報考兩個招聘單位的崗位,分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選定招聘單位后不得更改。確定資格復審人員時按照第一志愿優(yōu)先,名額空缺時依據(jù)第二志愿成績由高到低的原則進行。

  具體資格條件詳見《原平市2012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過黨內(nèi)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在處分期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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