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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瀘州市公務員(參公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2010-12-29 15:20  未知 點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和中共瀘州市委組織部、瀘州市人社局《關(guān)于2010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的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資格復審有關(guān)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jù)考生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具體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1年1月5日(星期三)上午9:00至下午5:30

  三、資格復審地點

  瀘州市人才市場三樓(瀘州市公安局110大樓斜對面),敘永縣、古藺縣人社局同時設(shè)置資格復審地點,負責本縣職位考生的資格復審工作。

  四、資格復審相關(guān)要求

  1、考生應攜帶《2010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身份證、工作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的原件和復印件,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幾種特殊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 2011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guān)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

  (2) 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大中專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3) 公安部門、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quán)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4) 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由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5) 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2、面試資格復審中因不符合報考條件或缺少上述證件以及沒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等原因而取消面試資格產(chǎn)生的面試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遞補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遞補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于2011年1月7日前在瀘州人事考試網(wǎng):www.Lzrsks.gov.cn公告。

  面試遞補人員的資格復審于2011年1月10日18:00前結(jié)束。面試遞補人員資格復審工作結(jié)束后仍有面試名額空缺的,不再遞補面試人員。

  3、資格復審合格者,需及時繳納80元面試考務費后發(fā)給《面試通知書》(現(xiàn)場繳納和發(fā)放)。

  4、面試于2011年1月15日-16日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附件: 2010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中共瀘州市委組織部 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考生必看:2011年四川公務員面試課程 紅領(lǐng)搖籃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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