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收單位及名額
招收單位及名額詳見《2010年成都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職位表》。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0年10月4日至10月11日,報名網站為成都人事考試網(www.cdpta.gov.cn)。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考單位負責。資格審查包括網絡報名時的資格初審、面試入闈前的資格復審及考察工作中的資格確認三個環(huán)節(jié)。在任一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職位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招考單位“公招簡章”等,了解招考職位所規(guī)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自身的實際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0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證件照片。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報考者的錄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考者應在填報信息后的第2個工作日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請務必按網絡提示打印《2010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
3.資格初審。招考單位根據報考者在網絡上填報的材料,對照職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原則上從10月8日起提出審查意見。全部報考者的資格審查于10月13日結束。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者重新上傳照片。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招考單位應下載并打印考生報考信息表,供資格復審和考察時使用??忌ㄟ^了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
(二)網上繳費
經初審合格的考生,須于2010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視為自動放棄。網上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需調整的,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安排。調整仍達不到比例或沒有調整對象的,相應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有關情況將于10月21日前在成都人事人才機構編制公眾信息網、成都人事考試網予以公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減免筆試考務費:
1.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fā)〔2007〕19號)、《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鄉(xiāng)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意見》(川委發(fā)〔2005〕9號)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fā)規(guī)劃(2001-2010年)的通知>》確定的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1項的考生憑縣(市、區(qū))民政部門發(fā)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2項和第4項的考生憑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3項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符合減免條件的考生于網絡繳費截止前的工作日內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市人事考試中心按相關程序審核通過后,考生免繳當次考試考務費。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