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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四川省直機關和質監(jiān)系統(tǒng)公務員考試公告
2012-03-22 17:30  華圖網?!↑c擊:

  (三)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

  面試時間暫定為2012年7月7日至9日。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同時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具體事項由招考單位另行通知。

  (四)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職位的所有面試人員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體能測評標準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

  體能測評應在具備條件的學校等地點全封閉進行。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由省公安廳、林業(yè)廳通知考生。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分組及年齡按本人體能測評的當日日期計算。

  五、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

  面試和體能測評后,根據招錄職位及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級機關(質監(jiān)為本系統(tǒng))其他達到比例的職位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體檢由招考單位組織實施,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市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適用特殊體檢標準的職位,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但《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或體檢缺席者,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

  (二)考察

  招錄機關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經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

  各招考單位確定擬錄用人員后,應在四川人事考試網或本單位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yè)院校(或原工作單位)、專業(yè)、考試成績、擬錄用職位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七、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招考單位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xù)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

  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招考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的公務員應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到基層工作兩年。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考錄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各招考單位設立考錄監(jiān)督小組,并在網上公布監(jiān)督人員姓名及聯系電話,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

  九、本公告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1.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省級招考單位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告。

  2. 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請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報名參考特別是資格復審和面試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4.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5.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政策咨詢電話:詳見各單位的《招考簡章》

  技術咨詢電話: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附件:1、四川省2012年上半年省直機關和質監(jiān)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

  2、四川省2012年上半年省直機關和質監(jiān)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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