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國家信訪局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2014年度國家信訪局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按照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國家信訪局2014年度錄用機關公務員面試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的考生(見附件1)于2014年1月28日前通過電話并發(fā)送電子郵件到gxrsyc@126.com進行面試確認。郵件標題統(tǒng)一為“考生姓名-準考證號-xx分確認參加國家信訪局公務員面試”,同時將填好的《國家信訪局面試人員信息采集表》(附件2)作為郵件附件報送。
考生如自愿放棄面試資格,應于2014年1月28日17:00前,將《放棄面試聲明書》(模板見附件3)的書面材料發(fā)送傳真至我局人事司人事一處。已確認但因故不能參加面試的考生,應至少在面試前兩天通知我局,否則按規(guī)定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聯(lián)系電話:010-63095037,傳真電話:010-83085629。
二、資格復審
參加面試人員須于2014年1月31日前(以當?shù)剜]戳時間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方式將以下材料寄至
我局人事司人事一處,以其他方式送達的不予接收。
(一)報名登記表(從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4年考錄專題信息網站http://bm.scs.gov.cn/2014下載)。要求貼好照片(報考時提供的照片),準確、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大專及以上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未按要求填寫的,視為資料不全。
(二)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同一張紙上)。
(三)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四)大專及以上各學習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五)其他材料。
1.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開具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復印件、成績單復印件、學生證復印件。如學校放假無法蓋章可用就業(yè)推薦表代替。
2.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同意報考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電話。現(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