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林省氣象局考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面試公告
2014-01-27 14:26 | 國家公務員局 | 責編: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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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氣象局2014年度考試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面試公告
根據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的有關要求,現將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名單的考生于2014年1月29日15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郵件確認。
郵件確認:發(fā)送郵件至jlqxrs303@126.com,標題統一按“××確認參加吉林省XX市(州)氣象局XX科(室)××職位面試”,郵件內容需包括:
姓名 | 身份證號 | 準考證號 | 報考職位 | 目前所在單位(包括職務) | 手機(24小時開機)、固定電話 | 本人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 |
二、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2014年2月18日13:30-16:30之間攜帶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吉林省氣象局5樓會議室進行現場資格復審。需提交復審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一份。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張。
4、本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F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安排
面試方式:無領導小組討論
面試于2014年2月19日進行,上午9:00開始。參加面試的考生須于面試當日上午8:00前報到,并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進入候考室,進行面試順序抽簽。面試開始前10分鐘未報到人員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
面試地點:吉林省氣象局6樓會議室
資格復審及候考地點:吉林省氣象局5樓會議室
地址:長春市西安大路6236號(氣象大廈)
交通路線:
(1)火車站乘224路到和平大路下車西行500米
(2)火車站乘25路到建設街轉乘64、364到和平大街下車
(3)火車站乘6路、306路到人民廣場轉乘64、364到和平大街下車
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四、體檢和考察
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達到3:1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相同的,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60分,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體檢人選與錄用計劃數的比例為1:1,考察人選與錄用計劃數的比例為1:1。
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 + 面試成績×50%
體檢時間為2月20日,由我局統一組織,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應空腹。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武良、呂嵩
聯系電話: 0431-87958012、87958010
傳真電話: 0431-87958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