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廣東汕頭市公務員考試面試對象資格審核公告
各位考生:
根據《廣東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關于劃定我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分數線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4〕65號)的規(guī)定,現就我市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對象資格審核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筆試和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報考汕頭市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9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1分,其中:報考公安法醫(yī)、拘留所監(jiān)管場所醫(yī)學類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85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49.5分。
二、資格審核對象:對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高低和招錄人數按1︰3比例確定資格審核對象。具體入圍名單以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信息系統公布的為準。
三、須進行體能測評的職位,可在考生自愿基礎上適當擴大審核和測評的人數。我市擬將須進行體能測評的職位進入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的人數擴大為招考職位數的4倍。
因擴大范圍進入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的對象作為預備遞補人員,參與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在資格審核時需先簽訂《廣東省2014年考錄公務員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預備遞補人員告知書、考生知情同意和承諾書》,僅在擬入圍面試人員因資格審核不通過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情況下,預備遞補人員才可按筆試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入圍面試。
四、資格審核的時間定于4月12日至4月1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進行。其中,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和法院系統司法警察職位的資格審核時間定于4月12日至4月14日進行。
五、資格審核的具體地點及聯系電話見附件1。
六、資格審核的程序、辦法和要求:
考生須按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資格審核對象須攜帶網上報名時填報的《廣東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從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信息系統中打印,考生在“備注”欄簽名),《廣東省2014年考錄公務員考生承諾書》(附件2)一式一份。
(二)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和其它有關證明材料,其他人員須提供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報考職位對專業(yè)技術資格或執(zhí)業(yè)資格、外語水平等有要求的,須提供相應的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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