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廣東公務員考試面試東莞地區(qū)資格審核公告
各考生: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做好我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體檢、考察和審批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4]66號)精神,現結合我市實際,就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核、體能測評工作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局和招錄機關共同組織實施。
(一)資格審核的對象
根據《關于劃定我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分數線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4]65號)精神,報考我市公安機關法醫(yī)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85分,報考我市其他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10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4分。
資格審核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所在職位招錄人數3倍比例從筆試合格考生中確定。筆試合格考生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請各考生自行登錄省網上報名系統(tǒng)(http://www.gdhrss.gov.cn)查詢本人是否入圍資格審核。
(二)資格審核的時間、地點
1、時間。2014年4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因報考公安系統(tǒng)的人數較多,資格審核分為2個階段,分別為:17日上午,審核職位代碼為211001001至211001020的考生;17日下午,審核報考公安系統(tǒng)的其他考生。除公安系統(tǒng)外,報考其他單位的考生,17日上午、下午均可到現場審核。
2、地點。東莞市委黨校(東莞市南城區(qū)綠色路111號)。
(三)資格審核相關材料
1、《廣東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請自行登錄省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下載,并用A4紙雙面打印)和筆試準考證復印件各一份。
2、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和其它有關證明材料,其他人員須提供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報考職位對專業(yè)技術資格或執(zhí)業(yè)資格、外語水平等有要求的,須提供相應的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
3、在國有單位工作的,須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駐港澳聯絡辦)開具的證明材料。
5、報考具有服務基層項目經歷的職位,在資格審核時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①大學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②“三支一扶”計劃,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③“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提供由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④“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qū)計劃”,提供團省委出具的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qū)計劃志愿服務證。
上述所有證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A4紙復印件各一份。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或有關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面試資格。
(四)注意事項
1、考生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按要求攜帶相關資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未能按時接受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忌艞壝嬖囐Y格或資格審核不合格的,招錄機關可依次遞補資格審核對象。遞補資格審核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須在《廣東省2014年考錄公務員考生承諾書》上簽名,不簽名者視為主動放棄面試資格,因個人原因違背承諾的,3年內不得報考我省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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