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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北保定易縣國土資源局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2)

2014-08-19 21:56  |  保定人事考試網(wǎng)  |  責編:admin 點擊收藏

  (七)公示

  根據(jù)考試成績及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在易縣政府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人舉報并經(jīng)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公示結束后,在體檢、考核公示期間,出現(xiàn)不合格或個人放棄聘用而空出的崗位,按應聘該崗位的考生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遞補一次,綜合成績并列時,按優(yōu)先進入體檢的順序遞補。

  (八)辦理聘用手續(xù)

  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問題的,或有舉報經(jīng)查不影響聘用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發(fā)《易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擬聘通知書》,擬聘人員持《易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擬聘通知書》到用人單位報到(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畢業(yè)后須及時向用人單位提供畢業(yè)證,不能提供的或所提供畢業(yè)證與所報應聘崗位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公開招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并簽訂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所有招聘職位為自收自支事業(yè)編制。新聘用人員工資待遇、保險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一)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

  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聘用到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或人事、財務、紀律檢查等

  崗位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

  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出現(xiàn)回避情形時,也應主動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要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三)嚴肅招聘紀律。對下列有違反本規(guī)定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應聘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違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四)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員,一經(jīng)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考生務必牢記: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筆試時間、領取《面試通知單》時間、面試時間等重要信息。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相關操作的,視為自動放棄。同時,報名和考試期間請務必保管好個人的證件和信息,因個人原因造成丟失、被他人盜用及信息被惡意篡改而影響報名和考試的,責任自負。

  點擊下載

  1.2014年河北易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崗位信息表.xls

  2.2014年河北易縣事業(yè)單位招聘資格審查表.doc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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