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公務員考試公告正式發(fā)布 招錄2849
2015年山西公務員考試公告正式發(fā)布 招錄2849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公務員隊伍建設,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2015年度山西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79年3月20日至1997年3月20日期間出生),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的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4年3月20日后出生)。
按照公務員招錄有關政策規(guī)定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職位表中要求的年齡為準(其中30周歲以下為198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25周歲以下為1989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招考職位要求應屆畢業(yè)生的,2013年、2014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可按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報考。
參加山西省 “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符合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的人員,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對待。
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的畢業(yè)證書及相關證書須在2015年9月1日前取得;參加自學考試、成人考試等其他報考者的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書須在2015年3月底前取得。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學歷是指符合職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院校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yè)生。
(7)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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