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廣東省廳招錄人民警察資格審核等工作的公告
2015廣東省廳招錄人民警察資格審核等工作的公告
推薦課程:2015年廣東公務員面試專崗專訓課程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省公務員局《廣東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要求,我廳將對符合條件的考生(名單附后)進行資格審核、心理素質(zhì)測評和體能測評。有關我廳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工作的各項安排均在本網(wǎng)站公布,請考生密切留意,我廳不再另行通知。
一、資格審核
(一)為順利完成考錄工作,進一步提高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工作效率,遵循考生自愿原則適當擴大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人數(shù),資格審核對象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公安專業(yè)職位(29900010402002至29900010402009職位)按所在職位招錄人數(shù)6倍比例,其他職位按所在職位招錄人數(shù)4倍比例從筆試合格考生中確定(具體名單見附件1)。
(二)時間及地點:4月2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在省公安廳禮堂大廳(越秀區(qū)北較場橫路3號)進行;
(三)所須提供的材料及有關要求詳見《資格審核考生須知》(附件2)。
二、心理素質(zhì)測評
(一)測評對象: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
(二)時間:4月22日下午14:00開始,分組進行。
(三)地點:廣東計安信息網(wǎng)絡培訓中心(越秀區(qū)環(huán)市東路326號廣東亞洲國際大酒店19樓)。
(四)分組:
組別 |
測評時間 |
職位代碼 |
第一組 |
14:00至14:30 |
29900010402001至29900010402003 |
第二組 |
14:30至15:00 |
29900010402004至29900010402008 |
第三組 |
15:00至15:30 |
29900010402009至29900010402013 |
第四組 |
15:30至16:00 |
29900010402014至29900010402020 |
第五組 |
16:00至16:30 |
29900010402021至29900010402024 |
(五)注意事項:請考生嚴格按照測評的具體時間安排,攜帶本人準考證(加蓋已審核章)、二代居民身份證在測評開始前10分鐘到達考試場地。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按規(guī)定進行測評操作,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安排。開始測評后才到場或缺席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發(fā)表評論